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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14)

作者:哈哈儿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沈禹抓过他的手摇了摇:越部长你好,我还是喜欢你小不点时候的样子。
    越泽:出去。
    沈禹,刚刚光荣加入山茶花部门的002号组员,就这样被自家部长撵出了办公室。
    走廊上,翠花斜倚着墙壁,正无聊的数着门外的绿植树叶。
    那根烟还叼在她嘴边,依旧没有点燃。
    眼见沈禹出门,翠花将嘴角的烟取下,懒懒的向他打了个招呼:出来了,入组啦?
    沈禹低低嗯了一声:我们部门为什么叫山茶花?
    翠花:头取得名字,没什么特别深意,因为百元钞票上印的花卉图案是山茶,他取这个名字是为了提醒上面,该给的经费千万别忘了给。
    沈禹:
    他现在不知是该吐槽,还是该震惊:什么,钞票上印的花卉是山茶?我一直以为是牡丹花!
    翠花:我还以为印的是菊花呢!然而菊花只印在五十元的纸币上,头他嫌五十元太小。
    沈禹:
    越部长原本高大伟岸的形象,正在他心中缓缓倒塌。
    他错愕许久,终于没话找话憋出一句:你在小说里不是一直叼着棒棒糖吗?现在为什么叼支烟,也不抽?
    提起这个,翠花顿时把牙齿咬得咯吱作响:我也想抽,但是之前跟头打赌,赌注是戒烟,我输了!
    为了戒这个破烟,我连出任务都只叼着根破棒棒糖,现在回家了,还是只能叼着解馋,不能真的抽。
    说罢,她气呼呼的从衣兜里掏出一瓶铁皮装的二锅头,仰起头吨吨吨。
    还好头只让我戒烟,没让我戒酒,现在为了抵抗烟瘾,我都是左兜二锅头,右兜伏特加。
    沈禹:
    自从进入部门的短短几分钟之内,他已经说不清是多少次震惊了。
    该怎么称呼你,难道叫你翠花同志?他问道,你在现实中叫什么?
    翠花刚吨完酒,正值心情舒畅的时候,直接拍了拍他的胳膊,大笑道:亲爱的达瓦里希,我在现实中的名字可不能随便告诉你。
    我姓张,你叫老张就行,直接叫张翠花也可以。
    你刚刚进组,在我们还没能成为可以彼此托付后背的战友时,我在现实中的名字并不想随意泄露,那可能会给我的家人带来麻烦。
    你最好也不要将自己的真实姓名,随意告诉别的小说家。
    只有对你非常信任的人,才会告诉你他的名字。
    叮嘱完这些之后,张翠花带着自己心爱的酒瓶走了,只留下沈禹一人在原地默默沉思。
    只有对你非常信任的人,才会告诉你他的名字。
    就在刚刚,佚名就向他伸出手:我的名字叫做越泽。
    现在伸出手,轻轻贴在血色掌印上。
    越泽在一旁教导道。
    经过将近一个月时间修养的沈禹,此时正伸出手,将手掌印上黑皮书的封面。
    血色掌印与他的手掌纹丝合缝,手掌下的触感温热、柔软,仿若整本书是活的一样。
    他心思一动,随即整个人的身形一阵恍惚,朦朦胧胧的睁开眼,眼前便出现了一座高耸入云的白塔。
    高塔整体洁白无瑕,看不出是什么材料制成,连一丝雕砌的缝隙都找不到,简直不是人类可以想象的造物。
    高高的搭尖直冲云霄,沈禹站在塔下,只能仰视。
    一条洁白的石阶从他的脚下蔓延,一直延伸到白塔的底层。
    这里就是文字白塔。
    越泽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不过你暂时不能久呆,在这里领上新的小说任务,然后离开。
    沈禹转过头看他:翠花这次不跟我们一起?
    越泽微微摇头:她去接了别的任务,这次我来,主要是为了陪你磨炼。
    你只完成过一本小说,我还可以再陪你磨炼两次。
    于是沈禹轻轻笑了,犹如一束温暖的阳光洒下来:所以你是为我而来。
    越泽淡淡挪开目光:走吧!
    沿着白石台阶进入塔内,来来往往的人逐渐多了起来,形形色色,各种各样。
    有人百无聊赖的站在白塔门口,见到有人进来,发现是个新面孔,就嬉皮笑脸的凑上去:新人?完成过几本恐怖小说?得到了什么技能和道具?
    哥哥已经是个老手了,书里面有几个好用的技能,你有好用的道具吗?咱们俩可以交换一下。
    那些刚进入白塔的新人,大多都还处在一种茫然无措的眩晕状态。此时有人对他们笑脸相迎,说上几句好话,一些迷迷糊糊的新人,很容易就会将自己的书交出去。
    而等待他们的,不是被诈骗的血本无归,就是被那些无赖老手直接越货杀人。
    有几个人看到新人面孔的沈禹,也想凑过来,但是慑于一旁冷峻的越泽,最后犹豫半晌,还是讪讪离开,去寻找别的目标。
    越泽又向沈禹叮嘱道:记住,你的技能和道具,千万不能轻易给别人看,更不能让别人摸清你的底牌。
    沈禹挑挑眉毛:可是在小说中,你却将你的道具分给了我?
    越泽再次沉默,只是在前边引路。
    沈禹在他身后啧了一声。
    又生气了!脾气怎么还是跟小学生时候一样,难哄的很!
    两人进入白塔之后,一眼看到的,就是一根立在白塔底部中央的石柱。
    石柱上密密麻麻刻着人名。
    这些名字都是小说家的笔名,白塔按照他们写过的小说数量和质量,依次给他们排序,排名越靠上的人,实力越是强大。越泽说道。
    沈禹仰头看着石柱,想要看清最上面的名字。
    可惜石柱实在太高,还没等他看清,便被越泽拉走。
    他被拉入一个房间,一个装满空白书本的房间。
    这里就是所有小说的诞生地,小说家必须选择一本小说,然后进入,在小说中完成自己的故事,每个月至少一次。越泽解释。
    这么多,选择恐惧症都要犯了,你要不要替我选择一下。沈禹好似开玩笑的说道。
    可是越泽却淡淡的说道:这是你自己必须做的选择,你不用多做试探。
    你无需担心,部门并不会掌控你的生活,更不会替你做出选择。
    沈禹注视着他,良久之后,方才慢悠悠的走到小说前。
    这里的小说堆在书架上,杂乱不堪,摇摇欲坠,不知道多久没有整理过。
    沈禹歪着脑袋看了片刻,随手从书堆中抽出一本书。
    《消失的画像》。
    他翻开空白书页,随即,熟悉的黑暗再次席卷而来。
    第17章 消失的画像(1)
    眼前的黑暗散去,沈禹发现他们身处一座小镇的入口。
    从样式上看,这里是一座欧洲小镇,远处的尖顶教堂略有些破败,附近的湖水波光粼粼,阳光明媚,风景如画。
    在他们面前,正站着一名白人男性,身边蹲着一只黑色大狗。
    而除了他们两个之外,还有五人一同进入这个恐怖故事里。
    三名年轻女孩,此时一脸懵逼的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咱们这是在哪儿?
    不知道,我在车上睡了一觉,睡醒就在这里。
    我们不是报的出省跟团游吗?什么旅游团这么实惠,直接给送到国外来了!
    而在女孩身边,则有一男一女手持黑皮书,目光不屑的瞧着她们这群连书都没有的菜鸟观众。
    这两人显然是小说家,并且是身经百战的老手。
    就在这时,站在他们身前的男人开口了:七位尊敬的侦探先生们,和女士。
    欢迎来到我的家乡,莱斯小镇。
    这是一个老年人,已经头发花白,眼角都是褶皱,但他却将自己浑身上下打理的一丝不苟,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衣着考究、谈吐优雅,显然接受过良好的教育。
    在他年轻时,一定极其富有魅力。
    三个不明状况的女孩窃窃私语道:这老外的汉语说得还挺溜!
    老人微微一笑,显然修养很好,继续缓缓说道:我的名字是巴德,年轻时曾是一名画家。
    这次请你们几位侦探前来,是为了重新寻找到我的爱情。
    我爱过的女孩,我心中最美好的女孩她最终弃我而去,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说到这里,老人的眼眶微微湿润了:所幸,年轻时的我用画笔,留住了她完美无缺的容颜,为她描绘出了世界上最美的肖像。
    但不幸的是,因为一次搬家,我竟然意外遗失了爱人的画像,就像遗落了自己的心所以我不得不请求你们,重新找回我昔日的爱情。
    剧情开始了。
    就在新人观众们还在懵懵怔怔的时候,沈禹等小说家,全都不约而同的翻开了自己的书。
    【七名小小的侦探,来到莱斯小镇。】
    【爱情让人沉醉。】
    【可是在追寻爱情的路上,会遇到食尸鬼的阻挠。】【小心那些食尸鬼!】
    看到故事的开头之后,沈禹微微挑起一边眉毛。
    他向老人礼貌问道:尊敬的巴德先生,请问您最后一次见到爱人的画像,是在什么地点?
    见他竟然入戏这么快,另外两名小说家意外的看了他一眼,终于收起了眼底的轻蔑。
    巴德老人扶了扶自己鼻梁上的眼睛:我将画像不小心遗落在我的故居,那座在小镇西边的别墅里。
    沈禹道:既然知道地点,您有没有回去找过?
    巴德连忙摇摇头:不,镇民们都说有食尸鬼藏在我家里,所以我才急匆匆的搬离了已经居住几十年的房子,才会将画像落下。
    食尸鬼?沈禹抓住了关键词,请问食尸鬼是什么?
    见他问到所有人都很关注的重点,在场的小说家顿时全都竖起耳朵。
    巴德的脸上泛起厌恶的神情:食尸鬼?那些恶魔的化身、邪秽的生物、以腐烂尸体为食的存在!
    我的房子靠近一座墓园,那是滋生食尸鬼最好的地方,最近那座房子里发生过很多怪事,你们要小心些。他警告道。
    说到这里,巴德的神情忽然变得失落起来:还有三天,就是我的生日,我真希望生日礼物就是那副失而复得的画像。
    沈禹与越泽不禁对视一眼。
    看来这次的故事期限短了些,只有三天时间。
    就在这时,另外一名小说家突然冷不丁的问道:既然您搬出了自己的房子,现在又住在哪里?
    巴德微笑着,拍了拍自己脚边那只大狗的脑袋:我和爱丽丝暂时居住在湖边小屋里,这里的风景很好,平坦湿润的土地很适合让可爱的爱丽丝跑来跑去。
    这时,大家才把目光放在巴德脚边的大狗身上。
    这真是一条体型很大的狗,站起来似乎能一口咬断人的脖子,只是它已经是一条老狗了,消瘦的皮包骨头,满口黄色的牙齿并不锋利,很钝。
    这条狗的皮毛是黑色的,似乎很久没有洗澡,脏兮兮的发臭,仿佛是一个人很久没有洗过的头发,一缕一缕的打结。
    老狗的眼睛也早就瞎了,流着浑浊的脓水,当巴德将手掌放在它的脑袋上时,它像是猛然惊醒一般,忽然抬起头发疯一样吼叫着,含糊的叫声就像是一个歇斯底里的泼妇。
    这条黑狗不仅外貌不招人喜爱,就连性格也这么暴躁疯癫,顿时所有人都不禁后退了一步。
    只有巴德主动蹲下身,可怜兮兮的抱住自己的狗。
    他悲伤的叹道:可怜的爱丽丝,我的老爱丽丝,你也和我一样变老了,精神越来越不济,看不见美丽的景色、吃不下可口的食物。
    也许再过段时间,就连你也会离开我。
    巴德似乎陷入悲伤中,紧紧抱着黑狗的脖颈不放,在他的安抚下,这条老狗终于重新恢复安静,再次病恹恹的趴下来,一动不动,仿佛随时有可能断气。
    而狗主人巴德似乎也没了继续攀谈的心情,在给众人指明方向之后,他便领着自己的老狗走向湖边小屋。
    那一男一女两名小说家,毫不迟疑前往小镇西边。
    被意外卷进故事的三名女孩,此时则是彻底糊涂了,站在原地愣愣的,不知该往哪儿走。
    若把她们随意抛在这个故事里,只怕不到一天,就会死的一个不剩。
    沈禹向她们打了声招呼:我们去找个住的地方,你们去不去?
    看着阳光清爽的沈禹,再看看他背后冷峻深沉的越泽,三名女孩互相小声商讨了一会,最终还是因为人生地不熟,跟在了他们两人身后。
    这三位姑娘的确单纯好骗,在这种地方,很容易被人吃得连骨头渣都不剩。
    沈禹在心中默默哀叹了一声。
    这座小镇不大,但是极具异域风格,居民们的房子都很漂亮,只是太过安静。
    他们一路走来,连个人影都没看见,整座小镇仿佛陷入一片死寂之中。
    直到这时,那三名姑娘终于察觉到这个世界有些不对,开始后怕起来,紧紧地挤成一团,慢慢地行走。
    在教堂附近的建筑上,张贴了许多告示,经过长时间的风吹雨打,大多已经残破不堪,一阵风吹过,就能卷走几张墙上的残纸。
    一张纸晃晃悠悠的飘过他们眼前,被越泽伸手抓住。
    【艾米丽,女,十八岁,失踪九个月,疑似已被食尸鬼残害。】沈禹也跑去揭下几张告示,阅读起来。
    【安妮,女,十四岁,失踪三个月,据目击者称,她最后出现的地带有食尸鬼出没。】【贝蒂,女,十六岁,失踪一年,暂无消息,疑似已被食尸鬼残害。】【珍妮,女,十七岁,失踪一个月,父母正在焦急的等待她回家,疑似与食尸鬼有关。】【安娜,女,十五岁,失踪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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