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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田的古代生活 第140节

作者:初吻江湖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散养的到底是放在草原上自由放牧,有些牛羊,要么被野兽咬死、拖走,还有掉水坑里淹死等等意外。
    而且集中饲养,还能有牛粪和羊粪的收集,这两种东西,在草原上,晒干了是当做燃料使用的。
    那个时候,他记得,好像是烧一种锅炉?用的就是牛羊粪发酵后的沼气还是啥来着?
    反正人家那牧场建的啊!
    非常全面的现代化牧场,还兼顾旅游,每年光是税钱就好几万呢!
    要是草原上都能富裕起来,是不是就不来会打仗了?
    丁田前三十年,那是生在红旗下,长在新社会,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五十六个民族是一家”,尤其是去过少数民族地区旅游,特别喜欢那里的人,淳朴的笑脸,以及热情的接待,都让他喜欢。
    蒙古那边更是豪爽,一碗马奶酒,一敬天,二敬地,三敬祖先,然后是客人喝第一口。
    烤全羊好吃,牛肉更美味。
    每年蒙古出的羊绒都不够用,他穿过一件真正的羊绒制成的毛衣,非常薄,轻便,松紧适中,虽然价格贵了点,但是他穿了好几年,那衣服是真的非常暖和,冬天外头再穿一件羽绒服,他敢出去溜半天都不带冷的。
    “那他们不会用羊毛毯子什么的吗?”丁田提议。
    “那也是皮子。”王佐却道:“而且羊皮太小了。”
    丁田一愣,随后想到了他在王佐那里看到的“羊毛毯子”,那是整张羊皮熟好后铺在地上的,并非他想象的那种。
    “我说的是,用羊毛做成的毯子!”丁田比划了一下。
    “你说的是地毯吧?那东西风吹不得,一吹就散了。”王佐给丁田泼了一桶凉水:“只能放在脚下踩一踩,连洗都不敢使劲儿洗呢。”
    丁田抹了把脸:“好吧。”
    这个时代,还没毛线出现。
    也就让羊毛没了用武之地。
    丁田记得历史上,毛线传入东方,是在清末,鸦片战争以后的事情。
    最早的照片里面,那个时候的人们,就跟现在一样,在冬天不是穿皮袍(里子是各种皮子,外面是绸缎或布)就是穿面袍(里外都是布中间絮棉花),肥肥大大,特别是小孩子,像一个个圆球。
    而最先编织织毛衣的,是来华的外国人,慢慢很多有钱的较时髦的女性也开始学习手工编织毛衣。
    俩人就这个话题聊完了,便转移了眼光,开始谈起了雪。
    外面天色渐黑,丁田本来打算去做饭的,王佐拉住了他:“别去了,我那里备了羊肉锅子,去吃吧。”
    “好啊!”丁田也乐得不下厨:“怎么想到吃羊肉锅子了?”
    “天气冷的,就想吃了。”王佐也是来找他的,除了给他送东西,就是带他回去吃锅子:“正好,入冬后,最后一批从草原上回来的商队也到了边关,他们虽然在草原上换了牛羊,但是并不会带回去,而是在当地发卖,换成金银或者银票以及北地特产回去,我就让人留了五千只羊,等过几日能冻住了,就都宰了吃肉。”
    王佐带来的人多,加上驻军,就算一天来一百只肉羊,都不够。
    羊肉大概是供不起,但是羊汤却得提供,还有大量的胡椒粉,不然冬天没有东西给军士们驱寒可不行。
    “这么多啊?”丁田咋舌。
    “边军那里留的更多,听说有三万只羊呢,一万头牛,这都是要宰杀的,一冬天要是没大量的肉食,军士们熬不过去。”王佐道:“还有大量的辣椒粉,胡椒、麻椒……。”
    这都是抗寒的调味料。
    北地大冬天的站岗就是个辛苦活儿,本来军中是禁止饮酒的,但是在北地的军中,一人二两烧刀子,是标配。
    没办法,天气太冷了,尤其是值夜站岗的,最遭罪。
    “吃喝上是一回事,多穿厚点不行么?”丁田是知道东北这边的,第一个冬天,他几乎是在牛角县县城里的牢房值班室里度过的,那叫一个冷啊!
    每次出门他都全副武装,别说手筒之类的了,连手捂子他都戴的!
    屋里更是一晚上都不敢停火,买了煤炭来烧,又不敢捂得太严实,怕煤气中毒,晚上总是半夜醒一次。
    “不行了,穿的太厚的话,行动不便,太薄又冷得很,只能外面罩着的大衣服厚一些。”王佐带着他到了后宅的花厅,厅上摆着一口铜锅,下头是炭炉,上头是咕嘟咕嘟冒着油花的羊肉锅子。
    锅子里不仅有羊肉,还有土豆根萝卜。
    另有一盘蛋炒韭黄,以及一碟糖醋蒜。
    油炸的花生米,醋椒的小白菜儿等等。
    俩人坐下之后,开始吃饭,丁田吃了几口后又续上了话题:“那也不能让人冻着吧?用羊皮袄子呢?”
    “他们现在已经人手两件羊皮袄子了。”王佐道:“穿的太厚灵活性不够,这羊皮袄子都是大袄,一裹就能抗风。”
    丁田又开始想他的羊绒衫了,哪怕没有羊绒衫,有个厚毛衣也行啊,那肯定比羊皮袄子要灵活的多,羊皮袄子没有多少弹性,但是毛衣有啊!
    吃过了晚饭,俩人又闲聊了一会儿,丁田着重打听了一下,这个朝代还真没有毛衣。
    回到家里他做梦都梦到了“羊羊羊”、“鄂尔多”等等有名的品牌毛线。
    第二天上了差,才发现真的是天气冷了,外面已经有了冰凌子,而且天阴沉沉的,乌云很厚的样子,阳光根本透不过来。
    牢房这边虽然也是吃两顿饭了,但是丁田以牢房的名义,在崔久那里订了每日十斤炉果儿,十斤的枣糕,又让厨房单独空出来一口大锅,每日锅里都熬煮的羊汤,不管是羊肉汤,还是羊杂汤,反正每日不能断了热汤。
    厨房还特意蒸了玉米面的发糕出来,就说是糕点。
    中午没有饭吃,这帮人就人手一块糕点,或者几个炉果儿,配上一大碗热腾腾的汤水,也能混个半饱。
    天气阴沉沉的,搞得丁田也很困,中午就喝了一碗羊汤,回来后倚在卧房的被子垛上就睡着了。
    昨天睡的太晚,今天起来得早,他这会儿要不睡觉,怕待会儿头疼。
    等到下了差,好么,外头黑云压顶似的,看着都吓人的样子。
    街道上根本没什么人在外头了。
    老郑叔裹紧了老羊皮袄:“司狱还是早点家去吧?这天儿看起来是要下大雪了呢!”
    “是啊,老郑叔也赶紧的下差吧!”丁田道:“别回去晚了赶上了雪,明天要是雪下的大,您老就别来了,在家休息一日。”
    大冬天的还让老人来回跑腿儿,实在是有些不忍心。
    “可别这么说。”老郑叔笑了:“下了雪,如果是大雪的话,全府的人都得出来扫雪咧!
    人手到时候肯定不够。”
    “哦,那您自己当心点儿啊!”丁田是第一年在这里过冬,他来的时候,都二月份了,那个时候下了雪也没存住。
    回到家里,这次王佐没准备饭,丁田下厨做了个炒土豆片,早上泡着的黄瓜干,用辣椒油、香油和葱花拌了一下,当小菜儿吃。
    两合面的馒头,配上一碟热乎乎的白切肉,一顿饭就算完成了。
    “这天要下雪了,你这屋里……冷不冷啊?”王佐看了看这房间,怎么看怎么不满意,自己的总督府随便一间客房都比这个地方强十倍去。
    “不冷的,我都问过了,而且秋天那会儿,都找人来修房子,补了窟窿,火炕也通过了。”丁田道:“晚上怕冷,我还烧的煤炭呢!”
    王佐这才满意了一些:“让你那下人好好的看着火炉,你养了他们快一年了,一个个吃的膘肥体健的,这会儿也该照顾照顾你了。”
    丁田乐了:“行,他们这不是一直照顾着我呢么!”
    他现在可以说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除了给眼前这人做点饭之外,都是别人在伺候他。
    除了小内需要背着人自己洗之外,他的睡衣都是马六家的去洗,幸好家里因为烧炉子,一直有热水用,不然大冬天的洗衣服,手就得冻裂。
    关键是丁田在别人眼里是爱干净的人,衣服脏兮兮的不洗,肯定不行。
    “那你也对他们好。”要说王佐也是佩服丁田这一点,虽然出身低微,但是丁田的脾气真的是好,有了下人也不打不骂,想他在京中王府里的那位弟弟,要不是他下狠手收拾了一回,差点闹出人命来。
    虽然说下人的命不值钱,但是谁家不是慈善的?除非奴婢犯错,否则主家也是不能随便打骂,或者打死的。
    哪怕是明知道这么说的人很多,可照做的人很少,但那不包括王府。
    第二百零二章 冬日趣事
    王府里的人,在内务府都是有登记造册的王府下人。
    真死了也得给内务府一个交代,人不能说没就没了,所以他那个好弟弟,才多大啊?就学会“杖毙”这个词儿了。
    然后他就将他身边撺掇他“杖毙”下人的那个小子,给杖毙了,是当着他的面打死的,所以,从那以后,他那个弟弟见了他,就像是老鼠见了老猫,兔子见了老鹰一样,声儿都不敢出
    他这才放心外放,任由家里那位继母随便折腾,反正一个后院的妇人,她也去不了前院,他不在家,家里的人又都安排好了,没了他在跟前,让她活活的憋死吧。
    京中高门大户里的龌龊事儿多了去了,各个府邸,哪年不死下人?
    他的宁王府都算是好的了,每年死的那么几个,都事出有因,别的府邸就别提了。
    但是他看丁田对自家下人,那是真当人看。
    就算王佐不经常见,王富贵也是经常跑那边的,还跟他偷偷的稟报过,那边马六家的闺女,长的非常好看!
    刚开始的时候,一个黄毛丫头,也没人在意,但是这么长时间以来,丁田不磋磨他们,这女孩子就养起来了,身量抽长,腰肢纤细,还真有了魅惑人的本钱。
    这就让王佐郁闷了:“总之,他们要照顾好你,不然对得起你这么好的对他们么?”
    “知道了,知道了。”丁田赶紧道:“吃饭,吃饭!”
    天气阴沉沉的,当晚北风呼啸,果然下了一场大雪,第二天丁田穿戴整齐后才推开门,外面一片银装素裹。
    院子里,马六正在跟儿子马小风努力的扫雪,丁田发现有一条很干净的通道已经扫出来了
    他顺着干净的地方往过走,果然看到了月亮门!
    那边总督府的人手多,扫雪也快,王佐也穿着厚实的衣服,站在外面看雪景。
    一大早的见到丁田,他心情超级好:“你也出来看雪景?”
    “我是看看,谁家这么勤快,扫雪都扫到了我门口。”丁田哭笑不得:“我说,你这里的人也挺有意思的哈!”
    “帮你扫雪你还不高兴。”王佐站在那里,一件银灰色的玄狐皮大氅,毛茸茸的包围着他,脚下就露着一双黑色镶金边的皮靴子,头上没戴帽子,但是带了一顶银色镶宝石的银冠,两条长长的冠穗低垂,周围一片白雪衬托着,加上人长的好看,眼睛又有神,看着就像是书里的说的那“偏偏浊世佳公子”。
    这让丁田大为愤恨,因为他穿着大棉袄,二棉裤,带着臃肿的狗皮帽子,再裹上一件大棉袍子……怎么看,怎么挫呀!
    一气之下,弯下腰在旁边搓了三五个雪球,在王佐目瞪口呆之中,对着他就丢了过去,让你比我帅!
    王佐都傻眼了好么!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被人丟过雪球!
    别说雪球了,连个破布球都没被丢过,最多有人朝他丢荷包,当然,丢荷包的那个女人,现在坟头草都长的半人高了。
    小时候会走路会吃饭开始,就学各种规矩,吃饭睡觉、接人待物等等,稍微长大一点,母亲没了,父亲续娶,他每日除却学习,又要跟继母宅斗,大了后,官斗也不可避免,后来进宫,宫斗也见识了个遍。
    身边的朋友也有那么几个,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为他摇旗呐喊,总角之交,但是他们都是什么出身?
    小时候可能还会哭闹,但凡是过了五六岁之后,一个个都是好孩子,特别规矩的那种,等到长大,他们就更是一板一眼,办公还是私事,都非常守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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