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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元歌林婶

作者:懒王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三日匆匆过去,家里可以认识的药草已全部熟悉的滚瓜烂熟。
    秦桑在家里呆着,觉得学不到什么东西了。看着跟在她后面,如一块海绵般,不断地吸收学习的秦宝,再看看在那里劈柴的秦风,嘴角抽抽。
    秦风对医术丁点不敢兴趣,秦宝却是因为她在学,他似懂非懂地跟着学,没料到,也学得有模有样。
    “干妈,家里的药材有点缺了,我带着三弟上山瞅瞅。”
    自从秦宝可以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人前,两兄弟逐渐恢复了该有的淘气,在她不注意的时候,经常惹些小祸,使得干妈忙得手忙脚乱。看着干妈甘之如饴的模样,她还是决定,今天让她轻松一下。
    林婶一听,看着外面虽然没有下雪了,但是地上还有着厚厚的积雪,这个时候上山,哪里看得到有什么药材啊。就算缺药材,也不是这个时候上山瞅啊。
    “桑子啊,宝宝还小呢,你们上山去冷到了怎么办?”
    走过去,把宝宝抱入怀,完全不撒手,大有秦桑说要带着宝宝去,她要哭的样子。
    秦桑微叹,这段时间的相处,她已明白了为何干爹爱干妈几十年如一日。她永远保持着一颗赤子之心,心里有着一块极为干净的地方,非常地柔软。哪怕她受到了再大的不公平待遇,那里依旧洁白如暇。
    “干妈,哪有这样夸张。宝宝穿成这样,都快像个球了,到时还走得动吗?”
    秦桑有点哭笑不得,干妈害怕秦风两兄弟冷,尤其是秦宝,她是只要空了,就给他们缝棉衣棉裤棉帽棉鞋,然后一股脑儿给他们穿上。光这样还不算,还把吊水瓶里装满了开水,外面缝了一个棉套,挂在秦宝的脖子上,让他捂着小手。
    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小企鹅。
    不得不说,干妈的女红相当好。说得精致不算,还速度快。
    秦宝被林婶抱着相当开心,也相当矛盾,看着外面的积雪,还散发着寒气,他把头缩了缩,仿佛像一只小鹌鹑,不断地拱在母亲的怀里。
    林婶见状,更是理直气壮,连声音也大了一点,“你也不准去,给我去厨房烧火准备准备烫灶。”大小都是心肝,她一个也不舍得他们吃苦。
    秦桑哪能不明白秦风的小聪明,他是故意的,否则哪里会让干妈这样命令。
    烫灶,有这样才吃完早餐就开始的吗?
    眼神刷刷,秦桑退败下来,看到秦宝似小狐狸般的浅笑,她轻轻抿嘴一笑。
    旁边的秦风把柴劈好,秦桑过去就帮他一起放入小柴房。
    “阿姐,你去忙你的,这里有我一个人就行了。”
    砍柴堆柴,这些事,秦风熟悉异常。
    秦桑指着这些被秦风砍得不规则的柴,感叹道,“若是这些柴大小一样,摆起井字叠上去,会不会晾干得更快?”小风砍柴的速度是挺快,但是大小不匀,堆放也随意,以前她都没有说,可现在她有着浓浓的危机感,再任凭他没有习武意识,何时她才可以引诱他找人帮忙呢?
    秦风为人性格正直,不容易变通,但有一点好,非常听秦桑的话。
    “阿姐,你说的对,我以前就没有想到。你现在跟着干爹学本领,一下子变聪明了。那是不是我也去学本领,也会越来越聪明?”
    秦风的小眼睛眨呀眨的,闪着晶晶亮的光芒,有着渴慕变聪明的一丝念头,让秦桑得到了意外之喜。
    “那你自己还不是说不愿意去上学,那三月份你去学校上学,回来教宝宝,可好?”
    秦风一直担忧着秦宝,或许是她以前的话,让他舍不得秦宝离开他的视线一下。也因为如此,她今天才想着把秦宝带出去,把两个人隔开一下。却没有想到,秦宝同样舍不得离开秦风,以小聪明留下。
    秦风又在考虑了,这个问题,阿姐年前与他沟通过。她充分尊重他的选择,并不会因为他的拒绝就怪责他。只不过,在生活中,不断地用着某些小事来引诱他学习的兴趣。
    他把柴堆好,抬眸笑望着秦桑,“阿姐,你是不是也要去学校读书?若是这样,谁来保护宝宝?”阿姐的努力,他看在眼里。他一直担忧着,阿姐学得望我,他再出去读书,宝宝就没有人管了。想起宝宝身上曾发生过的事,他舍不得离开。
    秦桑终于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原来他不是舍不得秦宝,而是害怕再次有人伤害秦宝,哪怕是有着干爹干妈的保护,他也不放心。
    “阿姐……”
    话还没有说完,门口就响起了秦林远的声音,“两姐弟呆在小柴房说什么悄悄话啊,连我进来都没有听到。”
    门外的秦林远,一套蓝色崭新的中山装,手里还提着几盒糕点,他的身后居然跟着凤元。
    凤元的身边没有凤姿,否则秦桑的脸是沉的。
    “大伯,您怎么来了?”
    大年初一不拜年,就算要拜年,也应该是他们晚辈去他家。
    秦桑牵着秦风的小手,走了出去,眼里闪过一丝亮色,仿佛才看到凤元,“干妈在灶房烫灶,小风去喊喊。”她从秦林远的手里接过了礼物,却忽略了凤元手上的礼物,甚至连招呼都不打。
    三天前发生的一事,凤元身后依旧不有守护者出现,这还真的是非常有趣的事。
    凤元内心有点尴尬,面上却挂着浅笑,嘴里说出的话,连秦桑也没有办法拒绝。
    “过年了,得知秦林老哥不在家,只有你们几个人在家,就提了一些东西过来拜年。”
    他提的是一条猪肉,还有一篮子鸡蛋,这份礼不可轻,相当重了。虽然贵重,却又不显得突兀,反而衬托着两家的情谊不错。
    秦桑想着那晚,干爹欲言又止的表情,想必他与凤元之间的关系非常好。可惜,他是凤姿的父亲,否则,她非常欣赏这个为国为民的好领导。
    “谢谢。”
    她可不想与他多接触,他再如何优秀也改变不了他是凤姿的父亲身份。
    秦林远没有想到秦桑对凤元这样疏离,原本他还想牵线,最后让秦桑多多接触,顺便还与凤姿成为好朋友。
    若是让秦桑知道秦林远有这样的想法,也会把他疏离,不会待他如亲人。
    “大哥,你们怎么过来还带什么礼物,若是让秦林知道,还不得怪我。”
    往年,家里从不与人走动,过年也就不走亲戚。今年的情况特殊,没想到林哥不在家,居然有陌生人上门送厚礼。尤其这名陌生人,她隐隐觉得有点眼熟。
    凤元听到熟悉的声音时,转身看过去,再看到那额间熟悉的胎记,他震惊,不敢信地喊,“表姐?”三十五年前发生的事,他历历在目。
    若不是当年是她救了他,年幼时的他早已死了。
    秦桑听到凤元这样喊时,被炸得五雷轰顶,头冒金星,天旋地转。
    林婶被凤元一喊,脑海里立即想到了一张精致到过分的小脸,这张小脸唯独他的眉目与嘴长得像她的小姨。
    “你是元歌?”
    小姨有一个儿子叫元歌,比他小八岁,若真的是他,今年他应该三十有八了。
    元歌二字一喊,秦桑的身子又晃动了一下,前世曾有一个救命恩人,就叫元歌,他在她炮火之中救下她。可是那张脸,根本不一样。
    脑海里那个叫元歌的男子,身材与凤元一般无二,可是他不姓凤,姓宋。对了,干妈有着万家独有的莲之传奇,与万家肯定有关系。
    凤元听到林婶喊出‘元歌’二字,立即确定眼前的女子是自己的亲表姐,可她怎么走路跛了?
    “表姐,是我,我是宋元歌。”
    他唯独只有当宋元歌时,才是最开心的,可惜,他不得不回于凤家。想到母亲对他的失望,直接定居在美国,再也联系不上了。否则,母亲知道,她以为死了多年的外甥女还活着,肯定会激动地回来,因为这是他死去姨妈留下的唯一血脉。
    林婶惊喜万分,秦桑却觉得狗血剧情,对上凤元,她心情复杂了。
    前世,他救了她。他女儿害了她,更害了她的弟弟与爱人。若是当年,未曾救下她,凤姿肯定不会有兴趣去害了弟弟,欧建国也不会死了。只因为,那年,他救下她,她与欧建国还没有成为恋人关系。
    凤姿若是知道,她的父亲救了她,才有了三人的复杂爱情关系,会不会恨自己的父亲呢?
    秦林远也是愣了,看着喜相逢,互诉感情的两姐弟,怎么觉得有种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当他的视线对上秦桑,看着她复杂的神色,他已把注意力看上了被凤元抱在怀里的秦宝,他笑了。原来小家伙已被两个人快挤爆了,他上前一步,把秦宝抱出。
    “你们聊你们聊,我与他们三姐弟聊。”
    有了这一层关系,后面与秦桑说话,也方便点吧?
    多日的接触,他知道秦桑这个性子看似绵,容易说话,其实是非常有主见,轻易不会改变主意。
    四人离开,把空间留给了凤元两姐弟。
    “大伯,他变成了我们的表舅,是真的吗?”
    秦风率先反应过来这一层关系,然后纠结了。他成了他们的表舅,不是与凤姿成了表兄妹的关系了?
    秦宝年纪太小了,虽然聪明,但对于人物的关系,两姐弟也没有教过他,他完全不懂。
    秦桑惊恐了,这关系……
    秦林元可不知道他们的纠结,“怎么,你开心了,有这样一个谪仙人物做舅舅,还有一个美似天仙的表姐,赚大发了。”凤家的那个老头,可不是一个简单人物。
    明明被挤到了这个小山村,哪怕过着贫穷生活,也仿佛是一个贵老爷。
    秦风严肃着一张脸,丁点笑容都没有。
    “这个表舅可以退了不?”
    表舅就是表舅,什么舅舅。还有那个难缠的凤姿,若不是她不清楚他住在干爹家,肯定像年前一样,天天来找他,烦都烦死了。
    秦桑隐约知道一点弟弟会这样说,都是为了好。若不是她提前打过预防针,凭凤姿的长相与缠功,弟弟小风他们百分百不会讨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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