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真是一个悲剧。
由于案情恶略,第二天,杨远航就被移交到了看守所,检察机关很快介入到公诉阶段。
……
“林哥,你这几天怎么都无精打采的?”
一周后,马如龙拎着啤酒和熟食,出现在我家。
自从我和马如龙熟悉以后,这小子隔三差五就往我家跑,美名其曰陪我作伴,其实是把我家当成了第二个宿舍。
警局宿舍是多人间,并且环境一般,哪有我家条件这么好。
“如龙,如果你天天被一个母老虎冷眼相对,估计你的情绪也高不到那去。”
我拿起筷子夹了一口猪蹄,有气无力的吐槽陈可辛。
也不知道我和陈可辛上辈子是不是冤家对头,这个女人看到我总没什么好脸色。
“林哥,兄弟有句话,你可别不乐意听。”
马如龙放下手里的啤酒瓶,压低声音说道:“上次杨远航的案子,你几次和陈队争吵,陈队心里肯定有疙瘩,女人嘛,心眼小是正常的,你主动去道个歉,事情可能就……”
“凭什么!”
我不客气的打断马如龙,说道:“如果是我的错,别说让我道歉,就是三跪九叩都行,但我没错,就不会给她道歉。”
“林哥,古话都说了,大丈夫能屈能伸,何必呢。”
马如龙悻悻的说道:“你可别忘了,你现在还在试用期,再过八天就要一个月了,能不能转正可是陈队说的算。”
“哼!”
闻言,我脸色一沉,说道:“老子凭本事吃饭,不给我转正是她陈可辛的损失。”
“哎……”
马如龙叹了口气,端起酒瓶说道:“不说这些了,喝酒。”
我烦躁的端起酒瓶,应付的和马如龙碰了一下,心中却在感叹,自己的臭脾气是不是也该改改了。
毕业以后,我在医院干了三年,因为受不了里面复杂的上下级关系,以及枯燥的工作环境,跟领导吵了一架离职回家。
如果这一次,还是因为我的臭脾气离职,老爹老妈估计要气个半死。
“嘀嘀嘀……”
这时,马如龙的电话响了。
“谢了,等我发饷请你吃大餐。”
“马大虫,你说请客吃饭说了几十回,我就没见过你出血的时候。”
电话里,传来一阵不满的嘲讽。
“嘿嘿嘿……”
马如龙不好意思的摸摸头,尴尬的说道:“这次一定,你就放心好了。”
“这可是你小子说的,如果再敢言而无信,老子这辈子都不理你。”
说完,电话里的声音顿了顿,说道:“明天中午十一点,下江酒店顶楼西餐厅,别忘了穿的正式点,人家可是大律师,别让人家看轻了。”
“妥了。”
马如龙应了一声,千恩万谢的挂断了电话。
“如龙,你明天要去相亲?”我笑嘻嘻的问道。
“相亲是相亲,不过不是给我相亲,而是给你。”
“给我?”
我楞了一下,不明所以的说道:“你小子搞什么鬼,平白无故干嘛要给我安排相亲?”
“谁说平白无故,我可是肩负了重要使命。”
马如龙一本正经的说道:“叔叔阿姨走之前,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在城里给你找个女朋友,你不会忘了吧?”
“我去,你还当真了。”
我顿时哭笑不得,记忆回到了半个月之前。
租下这里的当天,我便给家里打了电话,除了报平安外,还让爹娘将我留在家里的衣服和书籍用快递运过来。
没想到老两口竟然找了几个亲戚,采用肩背手抬的方式,乘坐大巴车将这些东西带到了下江。
除了行李之外,爹娘还带来了大量土特产,说是让我发给局里的同事,打好人际关系。
无奈之下,我只能打给马如龙,让他把东西带回队里分给大伙。
在此期间,马如龙这小子口灿莲花,哄得我爹我娘笑容满面,就差认干儿子了。
临走前,老两口郑重其事的让他给我介绍女朋友,马如龙一口答应。
我以为马如龙只是随便敷衍,没想到他竟然当真了。
第12章 人靠衣装
“林哥,我发小在下江酒店当餐饮总监,我通过他的关系,给你介绍了一位年轻大状。”
马如龙趁我愣神的间隙,滔滔不绝的说起对方的身份和名字。
沈冰,二十七岁,金鼎律师行的律师,专门负责商业案件,妥妥的精英白领。
“林哥,你别看沈冰年纪比你小,本事却大得很。”
马如龙语带羡慕的说道:“据我哥们说,沈冰二十四岁进入律师行,打了上百场商业官司,战绩是赢多败少,听说再过几年,就会成为律师行的合伙人,迈入金领阶层。”
“这种‘白骨精’,我可无福消受。”
我苦笑着摆摆手,光是听沈冰的事迹,就感觉没戏。
人家少年得志,我是一事无成,怎么看都是门不当户不对。
“别啊。”
马如龙把我的手拉下去,认真的说道:“林哥,虽然咱们兄弟认识只有半个多月,但我有种感觉,你日后必将前途无量,没准将会成为让我们仰视的大人物。”
我苦笑道:“如龙,你如果早生一百多年,一定也是个大人物。”
“一百多年?”
马如龙不解的说道:“林哥,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凭你的嘴皮子,要是活在那个时候,进宫当个公公,肯定能讨的皇帝欢心,进而飞黄腾达。”
“林哥,没你这么损人的。”
马如龙详装不满的说道:“你别转移话题,就说明天去不去吧?”
“大哥,你就放过我把,我是真没兴趣。”
我故作哀求,学着古人的样子,冲着马如龙连连拱手。
“行,只要你忍心让我和我发小翻脸,你就可以不去。”
马如龙严肃的说道:“为了请沈冰,我那发小可是费了大劲,你自己看着办吧。”
得,马如龙直接将相亲,上升到了会不会影响他和他发小兄弟感情的地位。
我即便不想去,也只能去了。
去是去,可是有一个问题比较棘手,那就是我穿什么去……
刚刚,马如龙的哥们在电话里说了,让我穿着正装过去,关键是我没正装。
“这个包在我身上。”
马如龙拍着胸脯说道:“咱俩身形差不多,我这就回家取西服,明天一大早给你送来。”
说完,马如龙抓起一把花生米塞到嘴里,用力嚼了几口,端起酒瓶“咕咚咚”喝光瓶中酒,擦着嘴角离开了我家。
“哎……”
望着马如龙匆忙离去的背影,我无语的苦笑了几声。
留在村里,爹娘逼我相亲,来到城里上班,又遇到一个热心过头的马如龙。
“嗯?”
当我去厨房清洗碗筷时,忽然嗅到一股奇怪的味道。
这股味道有点像……腐肉!
没错,就是腐肉!
当即,我凝神静气,用力嗅着鼻子,感觉这股腐肉的气味若隐若现。
我的鼻子和旁人不一样,嗅觉灵敏度是一般人的五倍。
按照我爷爷的说法,六指之人必定不凡。
过人的嗅觉,只是其中之一。
“谁家这么粗心,肉烂了都不知道扔。”
我摇摇头,继续忙着手里的事情,打算明天让马如龙去找找看。
收拾完屋子,已经是晚上十点,看着无聊的电视节目,我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呜呜呜……还我命来。”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耳旁忽然传来一阵凄凉的哭泣声。
当我睁开眼睛时,一只长着绿毛,张着血喷大口的鬼脑袋出现在我面前。
“大哥,下次吓唬人的时候,记的选在晚上。”
我没好气的拍了拍‘鬼脑袋,’张嘴打了个哈气。
马如龙悻悻的摘下头套,顺手将鬼面具丢在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