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看到她的时候,她已经经过一期的化疗,那一头有趣的栗色头发都剃没了,包着一块头巾,人瘦了许多,肤色苍白,显得皮肤愈加细薄。
她看着他,只是笑了,什么都没解释,但他已经全都明白。
那枚戒指,他随身带了来,又给她套到无名指上,松了两个号码,靠指节卡着才不会掉下来。他看着她的手,止不住地落泪,头都不敢抬,反倒还要她抚着他的背安慰他。
等到平静下来,他问她的病情。这才知道就是因为她的背,一直以为只是脊椎上的毛病,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他不甘心,要给她换更好的医生,更好的医院。但她没同意,说还是想留在离枫林近一点的地方。
直到这时,他才知道她从前撒了谎。她并不讨厌这里的冷,也不觉得冬天久得叫人抑郁。她说要一辈子住在加州,住在加州酒店的对面,只是因为他在那里。而现在,她也只是想离家近一点。
病灶发现得太晚,一切发展得那么快,从九月到十月,便已经走到了她最后的时刻。
他每天都在医院里陪着她,眼看着她的情况一天比一天差,疼痛加剧,以至于无法睡眠。他跟她说话,一刻都不离开。直到最后那几天,也许是因为神经压迫,或者大剂量的止痛剂,她的言语和行为都变得像个孩子。她好像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了,只是歪着头对他笑,伸手要他拥抱她。他不舍得放手,但却还是得放手,把仅剩的时间分一点给她的家人。他们都对他那么好。他看着他们一个个拥抱她,一个个与她告别。他留到最后,坐在她床边的地上,把他们认识到现在的每一件事都说了一遍。她已经闭上眼睛,但似乎还是笑了。他知道她,一定听见了。
那一年,她不满二十五岁,故事尚未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葬礼之后,她的父母告诉他,她把那片枫树林留给了他。
后来,他每年都会回去过感恩节,会像当地人一样把插管嵌进树干里收集枫树的汁液,会熬制枫糖,再装进密封的小罐,会做美式班戟,再淋上枫糖浆。
后来,他买过许多地,造过许多房子,但始终留着的只有两个地方,加州酒店和那片枫林。
有一次,她弟弟问他:“你还记得那年秋天吗?”
不必问,他就知道是1997年。
是的,他记得,所有细节都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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