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呦,这不是鑫哥嘛,怎么着,想管管这个事儿?”康佳壮一脸的不屑。
村霸和村痞之间的对抗,想来都少不了村里面看热闹的,当然了,只限于看热闹,谁也不敢插手管这个事情。
乡里乡亲的都看着呢,陈永鑫也不能丢了面子,不然自己这么多年在村里积攒下来的村痞形象就要毁于一旦了。
本来只是想来这里吼两句,还没有想到下一步要怎么办,直到康佳用激了他这一句之后,他才意识到,自己一只脚已经踏进了这个泥塘子里。
这么多人看着,不能丢了脸,说道:“我们村儿的事情,我当然要管,你带着这么多人,来我们村,几个意思啊!”
“几个意思?当然是要债了!不光是这个李二柱,你们村还好多人欠着我的钱呢,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个你也要管啊?”
“要债就要债,带着这帮人往人家屋子里闯是什么意思啊!以为我们村没人是吗!带着几个人就想来霍霍我们的人是吗!告诉你,现在带着你的人,赶紧给我滚,不然,我让你出不了我这个村!”
康佳壮极为不屑,嘲讽的说道:“告诉你,这个事情,你们村长都不敢管,你算老几啊。不让我出村是吧,行,你挺牛逼啊,来啊,我倒要看看你,有多大的本事!”说完,康佳壮大手一挥,跟手下的人吼道:“都傻愣着干呢,跟我进屋,抄家!”
“你他妈的站住!”
陈永鑫喊了这句之后,完全没有任何作用,对方已经都冲了进去了。
陈永鑫肯定不能坐视不管,人都来了,这个事情肯定要管就得管到底。带着自己的人也冲进了李二柱家的院子。
一场恶战不可避免,双方在李家的院子里展开一场血战。
村子于村子之间的打斗,不是很罕见,但是也不常见,而且邻村之间就算打起来,也没有多少真动刀子的,但是这次不一样,属于年轻势力中的一场权利的争夺战。
表面上,康佳壮来讨债,陈永鑫来为乡亲出气,其实,是两个在村里年青一代人的心目中比较有权利的两个人之间,谁更权威的一场争夺战。
按道理说,康佳壮,背靠着康氏宗族,康氏宗族的力量和以前顾家家族在乡里的威望同样的高,都是一连几代的大家族,出过名人,手上也有权利,也有经济实力。而陈永鑫,完全是泥腿子出身,不是什么大家族,也没有在乡镇里当官的亲戚。他的崛起,有一般是因为,陈一很早在外面成名,威震八方,家乡人不敢动陈家是忌惮陈一在京城以及廊坪市的强大黑社会势力,而还有一半,就是陈永鑫自己也是敢打敢拼,从一场场的血战中,锻炼出来的。
从来不怕事,也从来不躲事,朋友很多,兄弟很多,追随他的小弟更多。在乡镇里,即便没有陈一,让依然能够凭借着自己的硬汉形象,称霸旺北乡江湖。
这俩个人打起来,可看性非常强。没有五分钟,院子里就已经见血了。
康佳壮的人本来就带着刀来的,陈永鑫被李义叫来的时候,也都带着家伙。一开始其实就陈永鑫和李义俩人,后来村里不少小混混听到了,都赶来帮忙,冲进来的时候,也都带着刀子。瞬间,李家大院雪雾弥漫,拼杀声和惨叫声此起彼伏。
院子空间不算大,里面一下子混进去二三十号人,拿着刀子血拼,而且都是一帮愣头青,这种打斗非常危险,极有可能闹出人命。
不知道是谁报了警,警车赶到现场的时候,已经有几个小青年倒在地上,有一个伤得最重,身上起码被戳了三刀,虽然没有致命的刀伤,但这也足够在医院里躺个一年半载的了。
警察到了之后,全都把人抓走,包括李二柱也被抓走了,一时间,乡镇派出所的拘留室都装不下这帮人了,又另开了几个空着的办公室,把他们关进去,由于性质极为恶劣,所以要挨个审讯。有几个伤的重的,直接送到了市里的医院。
这档子事情没出半个小时,再一次惊动市里。因此,包括袁朵朵在内的几个乡干部被叫到了市里开会。
陈一临时当了袁朵朵的司机,开着车跟着袁朵朵去了一趟市政府。
当然了,会议他不能参加,把车子停在大院之后,就有人招呼着这几个司机去会客室休息,等着自己的领导开完会回来。
但一般这种临时召开的紧急会议,时间都不一定,陈一在这里等着也没有意义,干脆出去转转。
廊坪市的印象在他脑海中,还停留在十年前的样子,但现在,已经完全不同了,高楼林立,各种大型商场,大型的超市,都随处可见。廊坪市的街道整洁了不少,宽敞了不少,路上的人和车,也得是十年的两三倍。
可见这十年的时间里,廊坪市的发展有多快,挨着北京城,又赶上了近几年国家的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经济战略,让这个京南的三线小城市迅速就而起。外来人口也逐渐增多,人们的生活质量也越来越好,收入也高,但是,所有人也都感觉到了,似乎你赚的,永远没有物价上升的快。
十年前,这个三小城的房价,只有三千一平米,现在的新楼盘,已经涨到了两万三,即便上面出台了很多的限购政策,但是依然抑制不住这个楼仅仅北京的小城市逐渐泡沫的经济。
陈一走在市中心的商业区。他知道,自己失去记忆的那十年,几乎百分之八十的时间都是在廊坪市,他希望能够在这个城市里,找到一些自己记忆中的片段,也许某条街道,某东大楼,某个广告牌能够勾起他那段被封印的记忆。
抬头看看这些广告牌,突然,他看到一个巨大的女士成衣的广告,上面是这个品牌代言人的大幅照片,这照片上人特别熟悉,仔细的看了两眼,确定了,这个人,竟然是朴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