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了不少酒,姜玉峰该说的不该说的,都开始说出来。
“其实,我有个想法,既然,你对王雨有那么大的仇恨,非想要弄死他的话,干嘛要自己动手?完全可以找杀手,如果你找的话,我可以帮你找,也不贵,王雨这样的价格,也就是二十万左右。”
之前跟姜玉峰喝过酒,这小子虽然能喝,但是一沾酒精就口无遮拦。这种酒后说出来的话,也不知道哪句是真的,哪句是假的,
姜玉峰说完,红着脸,看了看对面的陈一和林可欢,看着他们俩一脸茫然,茫然中又带着惊慌失措的表情。他赶紧笑了笑,那奸诈的笑容很容易让人联想起以前香港警匪片里,那些卧底在警署的黑帮分子。
姜玉峰赶紧说道:“瞧把你们俩吓得,我这是开玩笑呢,哈哈,现在是和平年代,法治国家,哪有杀手啊,哈哈……”
“二十万?”林可欢没有笑,低声说了一句。
“行了,妹子,我逗你玩的,别想了。”姜玉峰醉醺醺的说着。
“真的这么简单吗?”林可欢好像在自言自语。
“嘿,干嘛呢,还当真了啊,哥哥这骗你呢,来来来,别想了,喝酒,继续喝酒!”说着,姜玉峰赶紧举起杯子来,陈一也附和着把杯子拿起来了,只有林可欢,一动不动,坐在那里,眼睛直勾勾的看着眼前的那道玉米猪肘,猪肘已经只剩下骨头,好像是人的骨骼。
突然,林可欢又自言自语的说道:“如果,二十万就能买他一条狗命,那我愿意出这个钱!杀手什么时候能够到位?”
陈一看林可欢这脸色不对劲,感觉她是不是又要犯病了,赶紧推了推她的胳膊,但是发现林可欢并没有丝毫感觉,看都不看他们一眼,嘴里嘟嘟囔囔的,好像在跟人交流,但是声音又变得非常小,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姜玉峰有点紧张,他还没见过人突然出现这种状态,看了看陈一,问道:“这是……这是怎么回事?”
陈一先指了指自己的脑门,然后压低声音说道:“她肯定真有点精神问题,持续很久了,估计和她老公以前的家暴有关系。经常性的这样,自言自语。”
“那有没有去医院看一看啊。”
“她自己肯定去过,但是她这种女强人,肯定不会把这种事情和别人说,不管医院出什么样的检测报告,她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肯定是不会拿出来的。要不,咱们今天先到这,改天再聚,我看她现在这样,情况很不好,先带她回家吧。”陈一说到。
“那好,那你赶紧带她回去吧,哎,这女人也是够可怜的,管着那么大的公司,赚了那么多的钱,长得也漂亮,人前显贵,但是谁知道背地里受了多少罪啊,行了兄弟,赶紧带她走吧,以后有什么事情,招呼一声。”
陈一搀扶着林可欢离开了酒店,开车送林可欢回家。
车上,林可欢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前方,反倒是不说话了,到了她家地下车库,陈一这才说了一句,“都到家了,不用装了吧。”
“你怎么知道我在装?”
“心里有疾病的人我见了太多了,不是你这种状态的。而且,你在装病的时候,故意把自己最关心的重点说了出来,然后其他的话,都是自己小声嘀咕着,你是故意做给姜玉峰看,故意说给姜玉峰听的。”陈一说到。
“不愧是当侦探的,什么都瞒不过你。”
“我这观察能力都是以前在警校时候训练出来的,可惜啊,没有当上警察,反倒是当了个破侦探,哎……”
“你这个侦探不是奉命而为吗?”林可欢说了一句。
这个信息点对陈一来说非常新鲜,也非常重要。因为他一直搞不明白,自己一个堂堂警校生,为什么没有进警局,反倒是当了一个游走在法律边缘的小侦探,他是怎么当的?又是怎么接到各种各样的离奇案子的?而且,这当侦探,破个案子,也赚不了什么钱,他这么多年,都是怎么生存下来的,不应该是一直在家吃冷夏的软饭吧。
“奉命当侦探?我奉了谁的命?”陈一问到。
“我哪知道,你自己不知道啊?我是听别人说的,你这水平,完全弄个公安局副局级干部都没问题,但是被什么人利用了,听了别人的话,当了侦探,好像是那个薛老让你这么做的吧。这还是三年前我刚开始接触你的时候,跟别人打听你信息听到的传闻呢。”
“是吗?我是因为薛老的命令,当的侦探?薛老为什么让我当侦探?当了侦探,对他有什么好处?我又能为他做什么?如果说让我当一个公安局的副局长,那能量不比一个小侦探大多了啊,你这消息是不是别人虚构的啊。”陈一说到。
“我怎么会知道是不是虚构的,这个你要比我清楚啊。我之前也不太信,但是直到那个盗墓公园项目是你找了薛老,薛老托关系给你们批准的,我才相信,你跟薛老那边关系不浅,所以,当年也很有可能是薛老的意图。再说了,人家薛老,黑白通吃,他白道上的朋友太多了,肯定得别的路子上安排人啊,把你安排成一个侦探,在京成里,名不转经转,对他来说,也是很有用的一颗棋子啊。”
林可欢这话说的有道理,不过陈一还是搞不明白,当这个侦探,能够给薛老带来什么好处?或者说,能够为薛老做什么?当然了,他现在对薛老还不是很了解,他不知道这个薛老真正是在做什么的?表面上,是一个国家退休老干部,但现在他毕竟也才六十几岁,精力还很旺盛,他暗中做什么,还需要继续探究。
就在陈一脑子里还在思考着薛老的庐山真面目的时候,突然,旁边的车窗户被人敲了两下,吓了他一跳,扭头看过去,一张大脸隔着车窗户,跟他近在咫尺,眼睛直勾勾的看着里面,眼睛瞪得特别大,甚至能够看到他白眼球里面的血丝。
当时陈一差点吓得叫出来,还好他身经百战,瞬间让自己冷静下来。
刚才敲车窗户的,正是林可欢的老公,王雨。
陈一下了车,心有余悸的问到:“王哥,你在这干嘛呢?吓我一跳啊。”
“等她啊。”王雨两眼无神的看着刚下车的林可欢,抬起手,指了指,他抬手的这个动作,显得僵硬无力,好像是一个垂死的老人伸出来的手。
“你回去吧,我上楼了,明天见。”林可欢跟陈一说完,自己朝着入户电梯走去,眼睛都没有瞟王雨一眼,好像王雨在他眼里根本就不存在似的。
王雨赶紧跟在林可欢的后面,弓着腰,一瘸一拐,完全不像是一个四十来岁的壮年,更像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头,他的神态,他的动作,都像是一个活了很长时间,全身各部分机能已经完全降到最低的行将就木的老头。
看了俩人走进了电梯,看着电梯门关上,林可欢站在电梯里,看着外面,看着陈一。王玉站在他身后,一脸一沉,弓着身子,看着林可欢。
电梯门关上,关上的一瞬间,突然就听到林可欢的一声尖叫,这叫声是惊悚到极致才会发出来的声音。陈一赶紧冲过去,按住电梯的开关,但是,电梯已经开始上升,而林可欢的惊声尖叫,一次又一次的传过来,而且,越来越清晰,好像……好像就在耳边!
不对!这声音,怎么突然离我这么近,好像,根本不是电梯里发出来的,是……是我耳边的声音。
此时此刻,陈一感觉,自己的身边,就站着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一直对着他的耳朵大声尖叫,声音狰狞。
他猛然转过头,发现周围什么都没有,一个人都没有,整个地下停车场里面,都静悄悄的,没有人,没有车,只有一些排风扇低沉的轰鸣声。
陈一摇了摇头,拍了拍自己的脑门,让自己打起精神来,虽然没有喝多少酒,但是酒精对大脑肯定是有影响的。
由于是开着林可欢的车回来的,所以陈一只能自己走出停车场,然后打车去公寓。
车子到了公寓楼的门口,这里安保还比较严,进门都需要内部的门禁卡,陈一第一次来,连行李都没带,更没有人给他门禁卡了。
这个社区公寓陈一之前就听过,里面住的都是一些巨头公司的高管级别的人物,里面的各种套房都堪比五星级酒店,就是最普通的员工公寓,也相当高档。这里住着的,都是很多大公司的高管,一般小公司是租不起这种地方给员工当宿舍的。
所以,这里管理严格也是很正常的,没有门禁卡,肯定是不让进。
陈一记得,林可欢给他过一个电话,说是公司在这个公寓的负责人的,本来说晚上让这个管理人员亲自带着陈一来的,但晚上和姜玉峰吃饭,把这个事情完全忘了。
此时,陈一打通了这个人电话,这负责人也住在这里,没多会,就从里面出来了。
是个女人,看着面熟,离近了,才发现,这就是林可欢的那个秘书。年纪看上去跟林可欢差不多,应该是比林可欢小个一两岁的样子,平时都是看着她穿着一身职业装,头发炸成马尾辫,戴着一副黑光眼镜,来去匆匆,从来没有真正的正面接触过。
而现在,这个女人穿着一身居家服,披散着头发,也没有戴眼镜,看上去,跟邻家姐姐似的。不过,那眼神还是没有变,看陈一的时候,依然是一脸的鄙视,估计陈一在她心里的形象应该就是一个小白脸。像这种靠着自己的实力打拼成为公司高管的女人,绝对是看不起小白脸和狐狸精的。
这女人做事风格还是跟在公司里一样,带着陈一,简单的在公寓办了手续,安排入住。
陈一拿着自己的门禁卡和房门钥匙,跟着女人去了自己的房间,自己的房间在九楼,房间号是九零八。到房间门口,女秘书冷冷的说道:“这就是你的房间了,这里是拎包入住的。里面的床品可以自己买,也可以用他们这里的酒店用品,每天都会有人来给你收拾房间,餐厅在二楼,三楼是游泳馆和健身房,四楼有社区卫生所和药房。你休息吧,我回去了。”
“好的,谢谢美女,对了,每天都看到你,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
“陈艳菲。”说完,女人转身就走。
“咱俩一个姓啊,缘分,以后多多关照啊。”陈一笑着跟陈艳菲的背影说到,但是没有得到女人的任何回应,陈一自我安慰的尴尬一笑,拿钥匙打开了门。
屋子大概有三十平米,装修的很豪华,像希尔顿的普通标间。但是,有独立的厨房。厨房对陈一来说没什么意义,估计自己以后都会去餐厅吃了。房间朝南,巨大的落地窗外面,是个小阳台,阳台上摆着两盆花草,长得郁郁葱葱,估计是上一位房主留下的。
床单被褥都是新换的,跟住酒店没有什么区别。
不过陈一有个毛病,就是到了一个新的居住地方,喜欢到处翻翻,可能是当了这么多年侦探形成的一个毛病吧,到了新地方,就好像是来到了一个新的案发现场一样,到处要看个明白。
而且,他对细节观察的非常仔细,看到床头柜的一个抽屉没有完全关上,说明之前有人打开过,关上的时候没有认真关好。
陈一索性把抽屉拉开,发现里面有个相框,相框里面有照片,确切的说,是半张照片,这半张照片里面,只有一个男人,男人拉着一个女人的手,而这手的主人那半已经被撕下去了。只有这半张男人的照片在这,男人笑的很开心,背景是蔚蓝的大海,远处的海面上,有船,船上,飘着马来西亚的国旗。
看着这照片,陈一竟然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他对这个场景,好像很熟悉,好像自己应该也去过这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