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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作者:李诣凡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杨安可依旧对我没什么好脸色,但是看得出来,她是知道今天晚上我会来的。估计在我来之前,杨洪军早就做过一番思想建设了,于是她也没有在言语上跟我顶撞什么,只是臭着一张脸,跟我欠了她钱似的,翻个白眼,侧身一让,连话都没说一句,那意思再明显不过:进来吧。
    不知道这姑娘是不是每天都过得这么阴郁,那可不怎么健康。眼见今天这阵势我多说一句只怕是还得碰个钉子,于是闭嘴不语,趁着她侧身的空隙,就钻进了屋子里。
    这是一间两居室的屋子,也是我能够想象到的那种老式居民楼的普遍构造。进屋左手就是厕所和浴室,面前就是客厅,尽头处的墙壁上左右各开了一道门,想必那就是卧室跟书房。而其中一间是亮着灯的,我想杨洪军此刻应该就在里头。
    但是这毕竟是别人家里,如果就这么贸然进去,还是唐突了点。于是我站在门外打算找个招呼,却还没开口就听见杨洪军的声音从屋里传来:“是凯子吗?快进来。”于是我进了卧室,发现杨洪军手脚上的石膏依旧没拆,他坐在小沙发上,把受伤绑了石膏的脚放在不远处的一个小凳子上搁着,手里拿着一些牛皮纸信封的袋子,看上去似乎是在什么机密文件。
    我也不跟他啰嗦,开门见山地问道:“你不是说查到一点什么新东西吗?查到什么了?”杨洪军把自己的屁股朝边上挪了挪,然后拍了拍沙发,示意让我坐在他身边,然后他朝着屋外的杨安可大声说道:“可可,快帮凯子倒杯水。”
    我赶紧摆手,这姑娘跟吃了鞭炮炸药似的,倒水这种粗活,我怎敢劳她大驾啊?但是客气归客气,上门毕竟是客,我想这杨安可小姐,还是不至于如此失礼才对。果然隔了一会儿她给我端了一杯水,但是在递给我的时候,她却故意稍微用力,被子磕在我的手上,不小心洒了一点出来。
    我当然知道这是这小妹妹故意找茬,但是好在水并不烫,我虽然不爽,也只是微微笑笑,然后不跟她计较。随后我坐到了杨洪军的身边,他从一个信封袋里抽出一些白纸来,纸上是打印出来的或彩色或黑白的照片。从照片的角度上看,应该是监控录像的截图。
    这里大约有十多二十张打印出来的录像截图,每一张的背景几乎都不一样,这说明不是同一个探头拍到的,而在照片当中,都出现了同样的一个男人。
    这个男人中等身材,看上去大约一米七到一米七五,中等身材,带着深色的鸭舌帽,眼睛上带着一副大墨镜,看上去有些像我父亲的那种墨镜,嘴上罩着一个大口罩,身上也穿着那种深色的夹克,看上去和帽子差不多的颜色,整个人看上去,除了耳朵和鼻子,就没有一寸露在外头。
    也许是心里有先入为主的情绪,我当然知道杨洪军给我看的这个人,应该就是他们查到的嫌疑人,也就是那个杀人抛尸,挑衅警方的凶手。换了平时,如果我在路上遇到这样子穿着打扮的人,估计最多也就是多看两眼,心想这人是不是被毁容或是有皮肤病,才会把自己遮得这么严严实实。又或许联想此人估计是在躲人耳目,不希望被认出来,反正谁也不会上前去揭他的帽子摘他的口罩墨镜,充其量就是打扮怪异的人。我却断然不会想到,此人会是一个杀手。
    我也相信但凡初见之下就这么寻思的人,心里估计也没什么阳光可言。
    而很显然,这照片上的人,之所以这么打扮,是因为害怕被人看到拍到自己的真容,这样一来则说明,当他有选择性地出现在这些地点的时候,他其实是知道,这附近是有监控摄像头的。
    杨洪军一张一张地指着照片跟我说,这是某某路的某某段,这地方又是哪哪哪,还有这儿,这些地方就是这人进去买药水的去处…
    于是我定睛一看,果真画面以一个斜下角45度的方式,出现了药柜和导购员的身影。如此说来,看来我当初的猜测是正确的,那么多福尔马林,应该不可能是一家店里供货出来的。果真在好几家药店背景的监控截图中,我都看到了这个神秘嫌疑人的身影。
    杨洪军说,这里的这些药店,大多位于本市一处医药品销售比较集中的区域,而恰好这片区域就在西南面。于是我问杨洪军道:“那那口玻璃缸子呢?找到制作它的厂家了吗?”杨洪军摇摇头说:“目前还在查找,但是查找途中我们顺着其中一个出现这名男子的监控画面,按照他走动的方向调取其他探头的画面,我们就跟踪到了这里。”
    说罢杨洪军指了指另外一张照片,这张照片里,嫌疑人的身影非常细小,且在远处。看来是稍远一点的探头拍到,而碰巧被杨洪军他们排查到了而已。
    杨洪军说:“这人在这里上了楼,按照你先前给我提供的消息,结果在西北面,此处正是发现尸体的西北处。”他顿了顿说:“咱们说话这会儿,此地周围已经开始布控,准备搜查了。”
    我问杨洪军:“如果这个地方只是受害人起初藏身的地方,而不是这个嫌疑人的住所怎么办?”杨洪军微微一笑说:“就在你来之前一个小时,局里打了电话来,说是在监控里又见到了这个人的身影。”
    杨洪军的脸上充满喜悦:“除非这小子插上了翅膀,否则绝对逃不了。”
    第27章 抓捕
    眼见杨洪军说得兴奋,我也忍不住开始热血沸腾了起来。可杨洪军刚刚说这句话的时候,刻意压低了声音,似乎是生怕被谁听见了一般。
    我一寻思,这屋里除了我和杨洪军之外,就是杨洪军的侄女杨安可了,虽然我跟着姑娘不对路子,说到底,也算都是自己人,那么杨洪军这么压低了嗓门,所谓何意啊?可我没问出口来,一来是场合不对,二来有挑拨离间之嫌。
    我也面露喜色,问杨洪军道:“没想到竟然这么容易,那咱们现在做点什么好?”杨洪军呼出一口气,如释重负般地说道:“等着,等前方传来抓获的捷报。”
    杨洪军说得信心十足,这样的情绪明显感染到我,抓起刚才杨安可递给我的水杯一饮而尽,那姿势极其豪迈,大有壮士落座,不醉不归之感。
    这时候杨安可敲了敲杨洪军房间的门,然后倚在门口说道:“幺爸,消炎药给你放到水壶边上了,你待会儿记得自己要吃。还有你这只脚能不动则不动,骨头没长牢实之前,任何外力触碰都有可能造成二次骨折,你要是不听的话,将来变个死瘸子,看谁照顾你去!”
    我心想这姑娘嘴怎么这么毒啊?这还是自己的亲幺爸吗?哪有咒自己幺爸变死瘸子的,这特么什么人啊?
    我不算是个尊老爱幼的人,只不过是因为当下的我,尚且无幼可爱,只剩下了尊老。中国人的传统当中,可以不分尊卑,但是要有长幼。我长这么大也就只有十六七岁的时候曾经跟我父母有一段时间关系比较僵,但那是因为我叛逆期的关系,即便如此,我也从未对父母或者长辈说过这种在我看来大逆不道的话语。
    于是我正打算开口斥责杨安可几句,不应该这么跟自己的长辈说话的时候,却听见杨洪军呵呵呵地笑了起来,一边笑还一边说:“好好好,我会听的,护士大小姐!”我正纳闷呢,这杨洪军怎么不生气啊?平日里看着还一副不苟言笑的样子。杨洪军接着说道:“你是要回家了是吧?赶紧走吧,再晚可就不好坐车了。”
    杨安可说道:“那我走了啊,你早点睡,明天再来看你。”我这才明白,原来这大概就是杨洪军和杨安可一贯的相处方式吧。杨洪军据我所知是没有成家的,自然也没有孩子,估计也是吧杨安可当成自己的女儿一般疼爱了,才会纵容她说出这种没大没小的话来。
    谁知道杨安可走出几步后,竟然把包往地上一放,就转身钻进了屋子里,拿起桌上的一支笔来,在杨洪军那打了石膏的脚上,石膏面上划下了一笔。而我这才注意到,杨洪军的石膏腿上,竟然密密麻麻写上了一些诸如“祝愿康复”、“早日归队”、“正义卫士”之类的句子。字迹各不相同,想必是杨洪军的那些同事来探望他的时候,在他这条伤腿上留下的祝福。
    而杨安可写的,只是简单的一笔,却让我看到在这一笔之前,已经有好几个“正”字。
    中国人计数,喜欢以五为单位,一五一十,十五二十,这样不会记混,还能凑个整数。而汉字“正”恰好是五笔。极其简单方正的一个字,却包含着中国人的智慧。杨安可的这个举动让我联想到,也许她是每天都会在上面写上一笔,算作是又过了一天,距离杨洪军康复起来,也就更近了一天。
    杨安乐塞好了笔盖,然后再度对杨洪军说道:“好了,这下真的走了,你好好的吧。”说罢转身离开,在转过身子的同时,依旧没有忘记用她那看上去很讨厌的死鱼眼蹬我一下。这常言怎么道来着,三番五次,也就成了习惯,于是我也没吭声,自动躲开了她的目光。随着咣当一声关门,杨安可那高跟鞋噔噔噔的脚步声越来越远,看来这下是真的走了。
    于是接下来的时间,我和杨洪军就这么等着。我并非浮躁之人,也深知此刻自己无法在多帮上点什么,所以我的等待是安静的。反观这杨洪军,就显得有些焦躁难耐,坐立不安。要不是这腿脚不便,我估计他可能得站起来走来走去,晃花我的眼。
    半个小时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传来。有句话说得好,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但那只适合安于现状之人。杨洪军显然不是这样的人,他几度抓起电话想要给前线的同事们打过去,却在按下绿色拨出键的时候,放弃了这个念头。我见他急得抓心挠肝,这岁数也不小的人了,待会儿要是中个风什么的,我还得给他推拿按摩一次。更不要说杨安可那吃了土炸药的疯婆子会来找我麻烦,这小妞,起了一个文静的名,长了一副娇小的容颜,却是个朝天椒的性格,若非实在无感,倒还真是挺过瘾。
    正当我胡思乱想的时候,杨洪军手上的电话响了起来。我安静了这么久的小心脏,才第一次在这个时候有那么点紧张,更多的却是期待。杨洪军抓起电话接听,就和抓捕第一个罪犯的时候一样,杨洪军也问了一句:“抓到了?”
    可是很快他脸上的表情僵住了,半张开的嘴角也开始微微抽动,这样的抽动带动着他下眼睑的皮肉。我开始觉得不妙,这天罗地网之下,莫不是让那恶徒给跑了?难道说,他还真是长了一双翅膀么?
    我不敢作声,甚至刻意地不敢粗重地呼吸,杨洪军就这么抓着电话,保持着同样的姿势和表情,大约有十多秒钟,这十几秒时间里,整个屋子里安安静静,只有那墙壁上挂钟秒针的滴答声,还有那我听不清、从电话那头传来夹杂着电流感的说话声。
    十余秒之后,杨洪军的嘴巴闭上了,然后伸出另外一只手捏了捏自己的鼻梁尽头,山根的位置。然后默不作声地挂上了电话,接着就是一阵沉默。
    尽管他一句话没说,但那沮丧的表情,其实已经告诉了我一切。我心里叹息一口,想着天底下哪有这么容易的事。这是个高智商的杀人凶手,又不是寻常路边的毛贼,怎么会这么容易被人抓到?我正想着要不要宽慰杨洪军几句,但我也知道,这种巨大落差的挫败感之下,我的宽慰,也许就变成了在伤口上撒盐。
    于是我也不说话,又过了一会儿,杨洪军拿起电话打了过去,应该还是打给他的同事。只听他说道:“把你们今天找到的东西,做两份拷贝,一份存档入证,一份明天上班就给我送过来。记得把录音机也给我带过来。”说完他再度挂上了电话,甚至没等对方答应。
    录音机?这年头,还有人用这东西吗?哪个人身上不揣着个智能手机啊?就我这样的小小按摩师,社会最底层的人,都还有一部a手机,一部i手机呢!当然这i手机是后来才买的,想当初我用a手机的时候,总觉得那些用i手机的人都是在装逼,直到我自己用了i手机,才发现那些用a手机的人才是在装逼。
    正因为杨洪军提到了录音机,于是我断定那个他要求做两份拷贝的东西,应当是一盘录音带。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应该是那些围捕的警员们,在破门而入没有抓到凶手,却搜查现场的似乎搜出来的东西。
    果然杨洪军把先前他在电话里得知的情况告诉了我,说是当前线的同事们撞开门冲进去准备实施抓捕的时候,发现屋子里空无一人,地上有一张沾满了鲜血的塑料布,塑料布上有一个用盒子包装成礼物模样的东西。犯罪嫌疑人早已不见了踪影,窗户和门都是从内关上的,屋子里并没有别的出入口,谁也不知道嫌疑人是怎么突然消失不见的。
    而由于地上那礼物盒子里大家都不知装的是什么东西,害怕是凶徒故意留下的炸弹,于是请了专家来小心翼翼地扫描后打开,才耽搁了这么久的时间。打开一看,发现是一盘磁带,磁带上写着“除暴安良,罪恶剋星”八个字,和先前那张照片一样。
    很显然,凶手早就知道自己会被抓捕,用了某种我们目前还不得志的方式提前逃走了,甚至提前准备好了留给警方的东西,放在案发现场,就怕警察不来呢。
    杨洪军沮丧地说:“现在现场还在勘察搜索,据前线的同事们说,基本上能够确定那个屋子就是杀害受害人的地方,因为地面的血迹,墙上桌子上的指纹,还有那些生活用品等等,都能够跟死者的信息吻合。可是关于凶手的东西,除了那盘磁带,什么都没有。”
    直到这时候,我才拍了拍杨洪军的肩膀说道:“杨警官,你别灰心,咱们这次抓不到,下次再抓就是了呀。欲速则不达,罗马也不是一天建成的。对方早有准备,那八个字摆明了是冲着你来的,你可要多加小心才是,赶紧从队上抽调点人,来这里保护你吧。”
    杨洪军揉着眼角,垂头丧气,看这样子,今晚他只怕是睡不安稳了。我原本打算等他叫点人手来家里保护自己,等人到了我再离开,可杨洪军却对我说:
    “凯子,今儿耽误你这么长时间,老大哥对不住了,这儿没什么事了,你呀,就先回吧。”
    第28章 夜路
    以我对杨洪军的了解,他算是一身正气,刚正不阿,此番受此挫败,估计是要大受打击。看样子我若是继续待在这里,不但宽慰不了他,反而会让他更加心烦意乱。
    于是我站起身来对他说:“杨警官,时候也确实不早了,你这一段是老社区,不好打车,那我就先走。您也别灰心,这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麻雀飞过都还有个影儿,别担心,抓住这家伙,也就是个早晚的事。”
    说罢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杨洪军沮丧之余,对我点点头,我想应该这番话能够换回他的一点自信心。接着我就转身想要离开,杨洪军腿脚不便,也就不用送了。可走到客厅的时候,却在房间门口的地面上,看到了一个女式的挎包。这是杨安可的包,我这才发现原来刚才她离开的时候,突然掉头回来,在杨洪军的伤腿上画正字,当时把包放下后,估计是忘记了拿走。
    心想这姑娘心也够大的,这都过去了半个多小时了,还没察觉自己的包给拿掉了,也不回来取,但转念一想,反正她每天都要来照顾杨洪军,于是到也无妨。接着我转身出门下楼,由于时候已经不早了,早前凑在楼下聊天的街坊们,此刻也都纷纷散去,那些原本打开的房门,也都因为时间的关系,关了起来。
    老社区楼下昏暗的灯光里,似乎周围只有我和那些大树的影子。我并不害怕走夜路,但在陌生的环境下,周围又如此安静,不免让我心里有些发慌。从杨洪军所在的老社区走到外面的大马路,大约有一段接近一百米长的小路,周围是一些矮小的平房,傍晚我来的时候,还曾经在这些平房改建开设的小卖门店里,买过一条口香糖。可当下时间已经很晚,这条街上白天还都开着门的小门面,此刻也都统统关上了,只从那用来拦门的缝隙里透出丝丝光线,代表着屋里还有人。
    这些矮小平房之间,几乎每两三栋就有一条更小的小巷子,通往平房区的深处,没有半点灯光,看上去黑漆漆的挺吓人。原本我也没在意什么,心里一直琢磨着先前杨洪军告诉我,那个凶手在密闭的室内,突然凭空消失了的怪异事件,就在这时候,我听到我身侧传来一声轻轻地声音。
    这种声音很奇怪,很像是在呻吟,但却极为短促。即便是非常轻微,但是在这安静的环境之下,我还是能听得分明。那是一个女声,好像是带着哭腔。我本能地循着声音转头望了过去,在其中一条小巷子的深处,似乎是看到了一个黑漆漆的人影。
    人影并不高,看上去像是背对着我,肩膀还微微抽动,每抽动一次,就传来一声类似在低声哭泣的呻吟。我不算是个爱管闲事的人,但看了看周围,半个人影都没有,这一带也是老社区,治安管理较之繁华地段大有不及,我看那女的好像在哭,于是就停下了脚步,但并没有马上走过去。
    但是很快,那个女人又发出一声好像是吃痛般低声惊呼,声音依旧很短促,就好像是被什么东西捂住了嘴一样,随着这个声音,她的身影踉踉跄跄朝着边上一倒,撞在了巷子其中一侧的墙壁上,接着就不知道是蹲下还是坐下,噗通一声,就歪倒在了地面。
    我一看,这还了得?这摆明了有人在欺负女人啊,那我可不能不管,如果是人家两口子打架,关着门打多好,干嘛拖到户外来?难道是抢劫犯?见到姑娘走夜里,于是起了歹心,想要劫财顺便劫个色?
    刹那间,我内心原本并不多的正义感,此刻却突然膨胀了起来。我迅速摸出我的手机,打开了手机后面的摄影灯当作电筒,朝着女人的方向照射过去,一边照射,我一边慢慢朝着女人靠拢。
    可是周围是在太暗,即便那耀眼的灯光在夜间闪耀,却也照射不了太远。所以我一边靠近一边装出一副凶巴巴的声音喊道:“是谁在哪里?干什么呢?欺负女人啊!”我刻意压低了嗓门,好让我的声音更加浑厚一点,以便达到欺敌的效果。可这一招似乎不怎么管用,对方如果是抢劫犯的话,估计听到我这声音也就顺着巷子落荒而逃,胆儿大一点的,也许会用更凶的声音吼我两句,好让我知难而退。
    但是这家伙却没有,他一声不吭,我甚至看不到他到底在不在那黑暗之中。而奇怪的是这个女人,如果是被打劫,我这么一嗓子她也应该做出点反应,例如叫个救命之类的,至少也应该回头看我一眼吧,可她也歪歪斜斜坐在那里,并不回头。
    我又往前挪了两步,地上出现了一双绿色亮面皮质地的高跟鞋,横七竖八地扔在地上。心里一惊,难道说不是抢劫犯?而是强奸犯?于是我迅速把手机灯光对准了女人,此刻隔得更近一些,我也能看清楚这女人的身影了,可照射之下我却有些纳闷,这女人身影怎么这么眼熟啊!
    很快我就察觉到,这背对着我的女人身上穿的衣服,正是今天杨安可身上穿的那套,也就是说,这个女人就是杨安可!
    这一下让我很是吃惊,尤其是当我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难道说她是发现自己的包没拿,回来拿包的时候在这里碰到了坏人吗?我跟着小妞虽然有点不对路子,但那些都是小小摩擦,大可以一笑了之的事,即便是没有好感,看到她被人欺负,我也说什么都不能袖手旁观。
    于是我脚下加快速度朝着杨安可靠近,右手捏紧了拳头,心想如果待会过去发现那贼人还在的话,不由分说先暴揍一顿再说。我小时候因为别人讥讽我的父亲是残疾人,没少为这理由跟附近的小流氓打架,当下冲过去的时候,也没顾虑到对方手里是不是有凶器之类的,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是抓不住那贼人,也要把杨安可先救出来再说。
    所以当我冲过去的时候,并没有立刻蹲下身子去照料杨安可,而是多冲了几步,想要找到那贼人的身影,可当我从杨安可身边经过,却发现四周围空空荡荡,除了那些摆放在平房屋子外的扫把簸箕之类的,空无一人。
    我又四下里查看了一番,发现的确是没有别人,这才转身把手电光照射到杨安可的脸上。杨安可头发凌乱,双手被麻绳捆住合拢在腹部,她的嘴被厚厚的胶带给封住了,不仅封住了,还在脖子上绕了几圈,所以杨安可能够发声的部位,就只有鼻子了,难怪刚才听上去那么细声细气的。
    杨安可也许是因为手电灯光的照射,并没有发现其实来救她的人是我,只是惊恐地看着我的方向,我察觉到她刚才肯定是大哭过一场,脸上的妆已经花了,眼睛下面一些黑色的眼泪状的古怪水水流了下来,我在电影里看到过,这是睫毛膏被眼泪冲花了的样子。
    我也有些惊魂未定,毕竟我从来没有遭遇过这样的事情,于是我蹲下身子想要给她解开嘴上的封条和手里的绳子,她却在我蹲下来的时候开始拼命蹬腿,八成是给吓糊涂了,认为我也是贼人吧。于是我赶紧把手机扔到一边,双手一起抓住她的两只脚腕,大声告诉她:“杨姑娘,你别怕,是我,我是凯子!”
    直到我说完,她才稍微安静了一点,看起来她虽然受到惊吓,但却没有丧失理智。只不过我在黑暗中抓着一个封了嘴绑了手的年轻姑娘的双腿,那模样看上去我比较像个强奸犯。好在我看杨安可身上的衣服没有被撕破,我抓住她的脚的时候发现腿上的丝袜也都依旧还在,看来她只是被抓了,对方还没对她做什么。
    杨安可确认是我之后,开始放肆地大哭起来,但是嘴被堵住了,于是她的哭喊更像是一种终于被营救的放松,感慨地哭。只是那原本大大的眼睛因为大哭眯成了一个下弦月的样子,看上去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我开始给她解开手上的绳子,却怎么都找不到解开的办法,要知道我小时候可是玩绳花的高手,什么样的结我没解过?但却面对杨安可手上的绳结无可奈何。就在这个时候,杨安可的双手突然挣脱举了起来,瞪大了眼睛,嘴里唔唔唔地叫唤着,然后手朝着我身后指去。
    通常在这样的场合下对方做出这样的举动,毫无疑问,我背后站了个人,电影里不都是这么演的吗?我在看到杨安可这个动作的时候就明白,但是身体却不由自主地、近乎于本能地转身想要去看看我身后到底是谁,却在头只转到一半的时候,一只粗壮有力的大手突然从背后用手肘内侧锁住了我的脖子,接着此人的另外一只手一下子捂住了我的嘴巴。
    他捂住我嘴巴的手上,感觉好像是有一张毛巾或者棉布,上面有一种剧烈冲鼻子的刺激性气味,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味道,可正当我在这转瞬之间想要想起那味道是什么的时候,意识却开始渐渐模糊,眼前一阵天旋地转,身体发软,失去了重心,接下来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过,我到是在跌倒之前,想起了那个味道,那是福尔…马…林…
    第29章 地狱
    黑暗之中,我做了很多很奇怪的梦,之所以说是很多,则是因为这些梦似乎互相有着强烈的关联性,但是却一个接着一个,片段式地存在着。梦中的我站在一个奇怪的角度,而我面前站着一个俊朗的小伙子,那也是我。
    我以第三人称的视角,看见我自己在一个相对昏暗,但整体呈现暗红色的环境里疯狂的奔跑。这个地方我从未见过,好像是在一个直径极其巨大的烟囱里面,烟囱的内侧有螺旋状一圈一圈通往顶部烟囱口的路,而“我”就奔跑在这条崎岖的路上,似乎是在躲避着什么,就如同身后又什么凶猛的野兽,正在追赶一般。
    这条通往烟囱顶部的路,总共绕了十八圈。每一圈里面,都看到很多鲜血淋漓,皮开肉绽,正在受苦受难的人。他们有的或在“我”的面前被巨大而生锈的铡刀拦腰斩断,血肉和肠子流了一地;他们有的或正在被一些长相奇怪的人强行按入道一口大锅之中,而这锅里,却是滚滚沸腾的油。
    “我”疯狂地跑着,就如同我也是那即将受难的人,想要逃离一样。而在“我”越过身边那些受苦受难的人的时候,他们纷纷对着“我”伸出手,张大着嘴,想要“我”救他们一把,可“我”没有停留,任由那些撕心裂肺的惨叫,在我的耳边传来。
    最后“我”还是被抓住了,抓住“我”的人,相貌非常模糊,就好像隔着浓浓黑烟,我只能看见那里有个手拿绳索和尖刀的人影。他将“我”五花大绑,朝着一个诺大的池子拖了过去,任凭“我”如何挣扎,却始终未能停下他拖拽的脚步。走到池子边上,我才看清,那满池子都是鲜红的水,不,那是血。
    那个人将“我”拽至池塘边,不由分说,就把我的头,按到那腥红的血池之中。说来奇怪,在一边旁观这一切的另一个我,却在头没入血水之中的时候,闻到了满嘴的血腥味。渐渐地,我开始呛,开始咳嗽,再看一眼四周的惨状,血流成河,耳边的凄厉叫喊,不绝于耳,在意识渐渐模糊之际,我终于意识到,这里是地狱,传说中十八层的地狱。
    梦中的窒息,让我在现实里醒转了过来,但眼前依旧一片漆黑,无论我怎么张开我的眼睛,都看不见半点光亮。此刻我意识到原来我的眼睛被什么东西给蒙住了,于是想要伸手去揭开眼前的遮蔽物,却发现,我的手正被反绑住,就好像梦中的那个“我”一样,无法动弹。
    刚刚醒过来的我,还需要一点短暂的时间去适应。我的记忆迅速恢复,我也立刻回想起,我是被人袭击了。早前在黑暗巷子里,那张捂住我嘴巴的毛巾,上边应当沾满了乙醚,一种可以令人迅速昏迷的药水。
    此刻的我,只觉得头晕脑胀,耳朵里嗡嗡作响。而我的脸上、脖子、胸膛,都感觉到湿漉漉的,冰冷的水透过衣服渗透到我的衣服上,浸湿了我性感的寥寥数根胸毛。甚至连蒙住我眼睛的那张布,也是沾满了水。我的鼻孔里,还有那种呛水之后留下的微微痛楚,嘴里却有一种难以言表的血腥之气。
    我微微用舌头在嘴里检查了一下,想看看自己是不是哪里受伤了,果真在我两侧大牙边的皮肉伤,找到了几个被我自己咬伤的伤口。想必是先前那个梦做得太逼真,情急之下我不小心咬到了自己,这种神经不协调的现象,看来我是应该补充点维生素了。
    此刻我听见一个冷冷的声音:“醒了啊?睡得舒服吗?”短短一句话,冷漠中带着调侃,说话之人,应当就是把我捂晕的人,而那夹杂着乙醚气味的福尔马林,让我立刻察觉到,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这次我们想要抓捕,却被他逃脱的那个杀人凶手。
    顿时,心凉了一大半。这个杀人犯连警察都敢公开戏弄,此刻抓住了我并绑了我,想要我小命,还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吗?
    情急之下,我开始慌乱挣扎,挣扎之中,我开始口不择言:“你…你想干什么!快…快放了我!”
    这两句惊慌地问话,其实我是都知道答案的,第一对方抓了我肯定是要伤害我。第二既然抓了我,就自然不会放了我。我胡乱蹬踏的双脚,也被牢牢地绑住了,从姿势上感觉,我应该是被绑在了一个有靠背的椅子上,双脚离地,没有了借力点,我的挣扎也是徒劳的,我甚至连这张椅子都弄不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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