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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

作者:Zhaks本书字数:K更新时间:
    我对大哥养鸟没什么看法,我一直比较担心大哥会来找我学丈八蛇矛,后来他终于也没有来,看现在他养鸟养得过瘾,想是他习武的兴致已经过去了吧,私下还有点庆幸。
    忽有一日,都快半夜了,马超气喘吁吁地来到我房间里,面色苍白。进门后他见左右无人,从怀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一个东西放在桌子上,我一看不由得大惊失色,原来竟然是大哥的那只鸟,而且浑身脏兮兮的已经死了!我忙问这是怎么回事。马超紧张得声音发颤,说了好半天我才明白。原来马超家里养了一只猫,晚上马超要睡觉的时候发现猫在玩一个东西,过去一看,玩的居然是大哥的鸟。你说现在怎么办,你说现在怎么办?马超在我屋子里走过来走过去。
    怎么办呢?我挠着头想了半天,如果是我呢,我就去对大哥说实话,猫干的又不是你干的嘛,大哥又不能对一个畜生怎么样。不行,绝对不行!马超断然回绝了这种方案。主公即使嘴上不说什么,但难免会对我有所记恨。
    那你说怎么办?我是想不出再好的方法来了。我双手一摊。
    有了!马超忽然面上一喜,七手八脚的开始忙活,先弄来一盆水,把鸟放进去洗刷了半天,然后用毛巾仔细地擦干,又用梳子把羽毛梳理得整整齐齐,然后对我说,三哥,我趁天黑把鸟偷偷放到大哥的窗下,这样大哥只会想到或许是鸟从笼里逃掉不小心撞到窗户上死掉了,你说这个主意怎么样?
    好主意,我怎么就没想到呢?看起来马超的确比我聪明得多啊。
    第二天,天还没亮,忽然听到外面大呼小叫的,我连忙披上衣服出去,却见一群人围着大哥,大哥手里拿着那只鸟,嘴上喊道:见鬼了!见鬼了!昨天晚上它死了,我亲手把它埋在后山上,今天它竟然整整齐齐的躺在这里……
    的确是见鬼了,不过我却知道那个鬼是谁,我强忍着笑回头看了一眼马超,只见他张大了嘴巴,伸着舌头,活象个吊死鬼。
    还是军师的那句话正确,用错误来掩盖错误的话,得到的或许只是荒谬。
    军师说,人生就象一头拉磨的驴子,只能蒙着眼睛不停的向前跑,否则就会挨鞭子。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理想。我小时侯的理想是做一名非常出色的泥瓦匠,长大以后我成了一名非常出色的屠夫,而现在我基本上算一名非常出色的刽子手。
    这种变化一是说明了世事难预料,二是说明了理想和现实之间的差距是很大的,三呢,本来没有三了,但魏延经常说我什么事都说不出个一二三来,因此我要加上个三凑个数,显得整齐一些。
    我小时侯之所以立志做一个泥瓦匠是有原因的。有次下雨把我们家的院墙淋倒了,我父亲当时已经不在了,因此砌墙的任务便落到了我头上。我在砌墙的时候找到了久违的乐趣,要把那些大大小小千形百状的石头垒成厚度均匀两边光滑的一堵墙,这不仅仅是力气活,也不仅仅是技术活,这分明是一门高深莫测的艺术啊!于是当墙砌完以后我基本上已经把我的伟大理想定下来了。
    可等我大到应该养家糊口的年龄时,我并没有成为一名泥瓦匠,主要的原因是当时泥瓦匠的数量过大,而盖房子砌墙等工作又太少,为了生存,我只能放弃。
    选择杀猪最主要的原因是可以有肉吃,而且我去学杀猪的第一天就有人说,瞧瞧你长的这模样这块头,不杀猪真可惜了。后来我自己对着镜子看了半天,发现他们说得很对,既然上天把我长成杀猪的模样,那我就得去杀猪,上天的安排最大嘛。
    其实我杀猪绝对是有天赋的,在很短的时间内我就掌握了所有的技巧,并且从没失过手。当时杀猪都是有讲究的,一般差不多的屠夫都要求一刀拿下,倘若第一刀没杀死,那就非常掉架。我见过这么一次,当时那个屠夫也算赫赫有名,外号叫作王一刀。在众人把猪绑好了以后,王一刀神态自若地放下茶杯拿起屠刀,到了猪跟前,摆了一个很象白鹤展翅的造型,然后出手,收刀,一气呵成面不改色,那猪连一声都没出,众人齐声喝彩。王一刀得意洋洋地端起茶杯继续喝茶,几个人围过去给猪松绑准备忙活开膛剥皮,忽然听到一声尖叫,见一庞然大物从人群中直冲出来,噼里啪啦的不知道撞翻了什么东西,箭一般地往西跑了。众人愣了一会,发了一声喊,开始追。这时有人发现王一刀倒在地上,扶起来一看,被猪撞断了两根肋骨,而那头猪最后在数里外找到了,口吐白沫是活活累死的。于是后来众人给王一刀改了个外号叫王一累。
    我现在改行杀人,但经常在杀人的时候想起当年杀猪的情形,丈八蛇矛刺进对方的身体内和杀猪刀割断猪的动脉的那种感觉其实差不多,同样也有一大群人等着给你喝彩或者看你的笑话。
    就我从一个泥瓦匠变成了一个将军这件事来说,在很多人看起来我是很幸运的,或许会有一些人把我当成一个正面的教材来教育那些不知上进的孩子。但我自己却没觉得很自豪,相反还有些失落,因为我经常做梦梦到我是一名快乐的泥瓦匠,想象着自己亲手砌的一栋栋房屋,其兴奋程度远远超过了于百万军中取敌将首级。
    子龙给我讲了个故事:有一次我们行军路过乡下,看到一位老农把喂牛的草料铲到一间小茅屋的屋檐上,感到奇怪,于是就问道:“老伯,你为什么不把喂牛的草放在地上让它吃?”老农说:“这种草草质不好,我要是放在地上它就不屑一顾;但是我放到让它勉强可够得着的屋檐上,它会努力去吃,直到把全部草料吃个精光。”
    子龙说,我们很多人都象那头牛,都很在意那些遥不可及的东西,而对于已经到手的却不屑一顾。
    如此说来,假设我当初真的当了泥瓦匠,看到一个耀武扬威的将军路过时,必定也是羡慕不已了。这么想着,我觉得心里舒服多了。
    今天士兵捉到一个魏国的奸细,大哥对此事非常重视,派我和魏延亲自去审。
    战争期间,捉到一个奸细很正常,为何此人还惊动了大哥呢?原来这个间细非同寻常,他自大哥进川就隐姓埋名藏进内务府,乔装成一个哑巴,每日里打扫卫生,干些杂活,因为见他是一个哑巴,所以我们有很多机密都当着他的面商议,因此此人知道我们的内情颇多,要不是有天夜里有打更的恰巧路过听到他在说梦话,估计我们至今也不会怀疑他。
    我和魏延得了命令,便去牢房提审,到了一看,见此人绑在柱子上奄奄一息,浑身上下已经没一个好地方了,各种刑具摆了一地,可这人端的是条硬汉子,至今只字未吐。我平生最欣赏硬骨头,要不是他的身份特殊,我还真想跟他交个朋友。
    边上的士兵过来低声道:将军,不能再打了,再打下去估计会死人的。
    我们当然不是来审死人的,这可如何是好呢?我和魏延大眼瞪小眼地看了半天。最后还是魏延想了一个主意,魏延的意思是他不是不怕死,他是知道他一说出来肯定是个死,不说的话可能还能有转机,咱们吓唬他一下试试。
    商量完了以后,魏延便去死牢里提了个犯人砍了,然后拖着半截血淋淋的大腿走进来,命士兵将那奸细用凉水泼醒,然后我故意问他:魏延,你拖的什么东西?魏延道:还不是上次吴国的那个奸细,上老虎凳时弄断了条胳膊,他央求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求我们帮他将断臂送回家乡,我见他可怜就照办了,谁知没几天他又断了一条腿,还让我给他捎回去,我回去想了一下这事不对头,他分明是有计划地想分批逃跑,
    你说对吧?于是我一生气就把他给杀了,喏,砍头去尾也就剩这么点东西了,幸亏我发现的及时,否则还真让他跑了。
    魏延边说边在那奸细周围晃来晃去,可说了半天,唾沫星子溅了那人一脸,那人居然眼皮都没眨一下,更别说开口了。这下我和魏延都傻眼了,还是去找军师帮忙吧。
    军师想了半天,要不你们用软的试试?试试用金钱美女等东西诱惑他一下。不行的话就再用硬的,然后再用软的,这叫打一巴掌给一个甜枣。抡圆了给一个大嘴巴,让他眼冒金星的时候给他嘴里塞一个甜枣,他一咂摸嘴,哎,还真甜,生活还真美好,鲜明的对比说不定他一下就招了呢。
    要不说军师有学问呢,这有学问的人就是不一样,平日里治国安邦的就不说了,连出个馊点子都这么专业。我和魏延连连点头称谢,然后照着军师的指示去忙活了。
    没成想到最后还是失败了,首先金钱这招没用,都拿黄金把他给埋起来了,他无动于衷。至于美女呢,更别提了,派了一个妓女去试探了一下,此人竟是一个天阉,曹操可真会选人,所谓知人善用啊。
    眼看就快到大哥规定的时间了,把我和魏延急得跟热锅上的蚂蚁似的,正好马超路过,问清了状况以后,马超自告奋勇地说他去试试。死马权当活马医,让他去试一下也好。谁料马超进去以后只在那人耳边耳语了几句,那人面色大变,竟连连作揖讨饶,随后马超命人拿来纸笔,那人便一五一十地开始招供。
    马超摇头晃脑地走出来,我和魏延连忙迎上去,你在那人耳边说了些什么呀?马超哈哈一笑,原来他过去说:你要是再不招的话,我们就把你洗的白白净净的,穿的整整齐齐的,选一个阳光明媚视线良好的天,把你从大门送出去,临了儿还跟你挥手道别。
    说这个他怎么会害怕呢?他高兴还来不及呢。我越听越糊涂。马超解释道:你想啊,他宁死不招为了什么?还不就图一个名声吗?我们这样做,别人都会以为此人已经变节了,曹操眼线众多,肯定会知道的,而且以曹操的性格,定会派人追杀此人,其手段估计比我们的还要残忍。为了名节宁死不屈还值得,死了还落一个叛徒的名声,便是傻子也不愿意的。于是他权衡利弊就招了。
    我和魏延听到最后恍然大悟,齐齐冲马超伸出大拇指:高,实在是高!
    今天又去听二哥讲列国故事,二哥说,列国时代有很多人都跟禽兽一样,他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吴起杀妻求将,说吴起当年在鲁国当差,当时齐国讨伐鲁国,吴起想做大将军带兵迎战,可鲁国国君嫌他妻子是齐国人,怕吴起到时候变节,吴起居然回家将自己的妻子杀死,拿着人头去见国君。另一个例子是易牙煮婴,易牙是齐桓公的一个厨子,做菜非常好吃,有一次齐桓公说:易牙做的饭太好吃了,只是还没有吃过易牙做的蒸婴儿肉。第二天,易牙就把自己的儿子蒸了端来给齐桓公吃。
    我听着听着突然想起一个人,这个人叫刘安。
    当日芒殇山兵败的时候,大哥也东奔西跑的,有一日到了一个村庄,投宿在一个猎户家中,这个猎户就是刘安。刘安见大哥来了,慌忙准备饭菜,端上一盆热气腾腾的肉,大哥当时已经饿了好几顿了,狼吞虎咽之后,随口问了一句:这是什么肉啊?刘安说是狼肉。等第二天大哥要走的时候,去后院牵马,忽然发现一个妇人躺在厨房里,已经死了,两个胳膊上的肉都被割了,于是惊问这是什么人,刘安老实交代说这是他妻子,昨晚吃的就是她的肉。
    大哥事后说他当时感动得哭了,可我觉得要是我的话首先得吐了。
    要说吴起杀妻是为了求将,易牙煮婴是为了讨好君主,按常理来看,刘安杀妻也是为了讨好大哥,以便取得点功名利益,但事实并非如此。
    这事或许只有我和孙乾知道。当日大哥终于遇到了曹操,把此事一说,曹操也很震惊,于是派孙乾拿了一百两黄金给刘安送去。
    很多年以后,有一天我忽然想起这个人,于是跑去找孙乾问起当时的情景。孙乾听我提起这个人,忽然有些紧张,我觉得不太对头,于是便连哄带吓,孙乾对我说了实话。
    原来当日孙乾来到那个村庄,恰巧刘安不在,据说上山打猎去了,跟村民随便聊起来,才知道刘安根本不是为了大哥而杀妻的。此人是个烂酒鬼,喝点酒就对妻子非打即骂,后来有次下手重了点,失手将妻子打死了,正不知所措的时候,大哥恰好来了,于是一不做二不休,索性割了妻子的肉来孝敬刘豫州。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其实说起来失手打死妻子总比故意杀死要好一些,后来割肉就权当废物利用了。
    那后来呢?你见到这个人没有?
    后来?孙乾脸上又显示出扭捏的样子,后来……我就离开了,那一百两黄金我也自己留下了。
    啊?你贪污了?
    三将军,你有所不知,我虽然不才,可却生了八个孩子,加上老母妻妾,当时的那点俸禄根本不够用啊。
    八个孩子!他还真能折腾,瞧他那小干巴样还真有两下子。我临走的时候嘱咐孙乾:好好干,多赚点银子,否则小心哪天你家揭不开锅,就是把你煮了都不够你那八个孩子吃一顿的。
    那年我们在新野,大哥命我去征兵。
    战乱年代,征兵其实比较容易,有饭吃不说每个月还能领点俸禄,战死总比饿死强。
    但我征了三天却只征了几百个人,觉得很纳闷。新野虽然不大,按后来许庶的话来说,新野也就是个屁大的地方。当然他的话有些夸张,谁的屁股也不可能有那么大,但新野的确是个小地方。
    但再小也不应该就征这么点兵啊,当年我和大哥讨伐黄巾军时没钱没粮没名没望,还一天征了五百呢。我越想越奇怪,于是便走到街上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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