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海洋史上的两次发展机遇与丧失的原因
庄国土
历史学2006.6
摘要:宋元时期和明末清初,是中国海洋发展史上的两次发展机遇,但分别被明清政府所扼杀。东南沿海商民的海外开拓,在极端专制的明清政府看来,是游离于朝廷控制的不安定因素。必须予以打击。郑和则是实施明初海外政策的执行者,其结果是中国背向海洋,毁灭了宋元时期中国走向海洋大国的机遇。郑芝龙海商集团的崛起是中国海洋发展史上的第二次机遇。但满清入主中原后,建立同样的极端专制统治,基本上继承明代的内外政策,葬送了明末清初中国海洋发展的第二次机遇。在明清数百年东南沿海商民面向海洋和朝廷背向海洋的抗争中,强大的中央政权都是最后的胜利者。
关键词:明清/宋元/贸易/海洋史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人的海洋意识不断增强。近几年来,华人世界的媒体和学术界藉纪念郑和下西洋600周年之际,不断呼吁国人把握海洋发展机遇。郑和下西洋不但被当作中国对外开放的典型,而且被视为古代中国海外发展的最大机遇。本文探讨古代中国海洋发展史上两次主要机遇的形成过程,并分析丧失这两次机遇的主要原因。
一、宋元时期:中国海洋发展史上的第一次机遇
从汉代至唐代,中原政权的对外开拓主要是向西域、漠北和云贵高原发展,海洋方向的开拓成就有限。海外贸易主要是奢侈品贸易,即以中国的丝织品和贵金属交换海外特产。前来中国贸易的蕃商,数量远多于前往海外的中国商人。往来中国的贸易船多数是蕃舶,尤以扶南舶、波斯舶为主。两宋时期,陆路西向发展受阻,中国的对外开拓方向为之一变,海洋开拓事业逐渐发展。
宋元时期是中国直面海洋、锐意进取的时期。两宋时期,商业经济突飞猛进,郝延平教授称之为“宋代商业革命”。[1](P10)宋元朝廷虽然也力图管制和主导海外贸易,但寓管制于开放,民间海外贸易飞速发展,政府也因民间商贸繁荣而广辟财源。繁荣的海外贸易和移民也密切了与海外诸国的关系。朝廷和民间的合力,商品经济和航海知识的发展,造就国人的重商和海洋意识以及海外进取精神,也使国人主导了印度洋以东的国际贸易和航运,堪与16世纪前期西方重商主义的兴盛时期相比。宋元时期中国海洋发展成就有以下标识:
1.华商成为中国海外贸易的主角和海商世家的形成
宋元时期,中国海商数以万计,虽然中小商人最多,但资产数十万乃至上百万的海商也层出不穷。建康巨商杨二郎由牙侩起家,到南海贸易十余年,蓄资千万。[2](p174)南宋初,泉州商人“夜以小舟载铜钱十余万缗入洋。”[3](p2422)铜钱在海外,可以十贯之数,易番货百贯之物。估计一次贸易额就超过了100万贯。[4](p64)福建“南安丘发林从航海起家,至其孙三世,均称百万”;[5]更著名者如:“泉州杨客为海贾十余年,致赀二万万”;[6](p588-589)泉州海商王元懋,“尝随海舶诣占城国,国王嘉其兼通蕃汉书,延为馆客,仍嫁以女,留十年而归,所蓄奁具百万缗”。[7](p1345)泉州纲首蔡景芳自建炎元年(1127)至绍兴四年(1134),收净利钱98万余贯,因商贩额巨大而得补承信郎。[8](卷185,食货志,p4537)宋末元初,最著名的海商是蒲寿庚,“擅蕃舶利者三十年”。[8](卷47,瀛国公本纪,p942)如果说,南宋大海商主要出自泉州,入元以后,东南沿海则形成以太仓为基地的长江三角洲海商集团、澉浦杨氏为首的浙东海商集团和泉州蒲氏为主的闽南海商集团。据说,“泉之诸蒲,为贩舶作三十年,岁一千万而五其息,每以胡椒八百斛为不足道”。[9](p374)蒲寿庚之婿佛莲是阿拉伯人,为宋末元初泉州著名回回巨商,“凡发海舶八十艘”,家赀“珍珠一百三十石,他物称是”。[10](P193)太仓朱清、张瑄二人,南宋末年就雄长于海上,降元时,张碹已经有巨舶500艘。他俩似太仓为基地发展海外贸易,积累巨额财富,“田园巨宅遍吴中,库藏仓庾相望,巨艘大舶帆交番夷中。”[11](p467-468)元代澉浦杨氏世代为官,世代经商,聚集大批海舶。元初,杨发领浙东西市舶总司事,占籍澉浦,每岁招舶商。其子杨梓也因有大量私家船队而被任命为海运官员。杨梓之子杨枢19岁就以官本船浮海到西洋,6年后又自备舟楫粮秣,护送西域使臣回波斯湾的忽鲁模斯。元代中期,负责泉府司和市舶司的沙不丁,先后管理海外贸易二三十年,拥有可与澉浦杨氏相比的庞大私家船队。根据吴承明教授的看法,在明代万历年间,数十万就算是大贾,上百万的是少数。在明朝嘉、万年间,积资50万两以上的就算是天下头等富豪了,这种富豪,全国只有17人。[12]可见明代大贾的财富,已远不如宋元时期的海商。宋元时期的中国海商,其海外贸易范围、财力和探险精神,完全不亚于15世纪地中海城市的商人。
2.对海外的认识空前丰富
唐代前期宰相贾耽考订的“广州通海夷道”,提及东亚和印度洋水域的29个海外国家和地区。成书于南宋后期的《诸蕃志》,记载的南海国家有53个国家和地区。元代前期成书的《大德南海志》,记录了与广州通商的海外国家和地区有143个,[11](p8431-8432)分为大东洋、小东洋、小西洋等几个海域。到元代末年成书的《岛夷志略》,涉及的海外地名达200多个,其中,99个国家和地区是作者汪大渊亲身所经历,耳目所亲见,遍及东南亚和印度洋沿岸。仅在《岛夷志略》中,涉及的海外物产和商品的种类就达352种。[14](后序,p385,427-434)
郑和下西洋动员人力数以万计,所历30多个国家和地区,获得的海外资讯整体上并未超出元代华商所知。
3.航海技术和造船业的发展
宋元时期,中国造船业异军突起,所造船舶规模大,数量多。大型中国海舶载重达10000~12000石(500~600吨),同时还可搭载500~600人。中型海舶载重2000~4000石(100~200吨),搭载200~300人。[15](p108)宋代出使高丽的神舟,在“长阔、什物、器用、人数,皆三倍于”长10余丈的福建客舟,[16](p891-892)载重约1000吨,其规模与郑和“宝船”不遑多让。北宋时期将指南针应用于航海是航海史上划时代的事件,使以往的中国帆船沿岸航行发展为跨洋航行。到了南宋时期,指南针成为中国海舶普遍的导航手段。郑和时期的造船技能,似乎并未超越宋元时期的造船业。宋元时期中国航海技术和造船业的发展,一改前朝中外贸易以蕃舶为主的态势。13世纪初,中国拥有印度洋上最好的船舶,所以从阿拉伯人手中夺走了大部分海上贸易,[17](p30)中国帆船成为中外贸易的主要运输工具。据元代来华的摩洛哥旅行家伊本巴图泰的记载,中国船分大、中、小三种,大船可载上千人,从印度洋去中国者多乘中国船。[18](P490-491)
4.海外华商网络初步形成
宋元中央政府虽然力图管制海外贸易,但仍给予海上私商一定的发展空间。宋元时期,从东北亚的日本、高丽,到东南亚各地和印度沿海各地,乃至波斯湾和东非各港口,都是中国海商所及。中国私商网络,遍及东亚和印度洋水域。印度以东水域的贸易,基本上由中国海商主导。倾国力进行的郑和下西洋,其活动也基本上在宋元海商网络范围内。
5.海外华人聚居地出现
海外华人已开始有自己的集中聚居处,而且规模可观。宋代高丽“王城有华人数百,多闽人因贾舶至者。”[19](卷487,高丽传,P14053)泉州商人商于乌爹(今缅甸沿海),因获巨利,“故贩其地者,十去九不还也”。[14](乌爹条,p376)根据泰国编年史记载,泰国华人社会的势力大到与国王共同建造阿瑜陀耶最重要的寺庙越亚伦寺。[20](p165)明初爪哇新村和苏门答腊的旧港各有华人数千家和数千人聚居。海商集团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武装,梁道明为数千家之首,雄视一方。陈祖义为当地华人头目,啸聚数千人马。聚居的华人从事共同或相互联系的职业,即海上贸易及劫掠活动。
6.大规模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的形成
宋代以来,南方农业经济的发展,使一大部分人力从农业、手工业中分离出来,成为商人,也提供了可供出口的农产品。唐代以前,中国出口商品主要是贵金属和丝绸等奢侈品,贸易规模有限。宋代以来手工业的发展不但使纺织品、瓷器、日用器皿等出口商品能大批量生产,而且大量廉价手工业产品的出口意味着贸易商品从奢侈品过渡到大众消费品为主,从而使大规模商品出口成为可能。到元代,出口的丝织品有绸、缎、绫、罗、绢、纱、绉、纺等品种,棉纺织品有30多种,瓷器有青瓷、白瓷、青花瓷等系列的10多种商品,销往海外数十个国家和地区。[14](p427-434)中国商品成为东亚、西洋贸易的主要商品。
7.宋元朝廷鼓励海外贸易的政策
两宋时期,中原与西夏、辽、金长期对立,除茶、马互市外,陆路交通几乎断绝,海外贸易地位日趋重要。宋朝竭力鼓励海外贸易。朝廷奖掖海外贸易的措施分两方面:一是招诱蕃商来华贸易,二是鼓励中国商人出海贸易,对贩洋私商卓有成就者甚至奖与官职。朝廷在各通商口岸设置提举市舶司管理和控制海上中外私商贸易,实施征收商税、若干海货专营、接待朝贡、发放出海贸易公引等职能。元初海上贸易制度基本承袭宋代,采取发放公凭船货抽分的制度,“大抵皆因宋旧制而为之法焉”。[21](P2401)
综上所述,宋元时期出现了中国海洋发展史上的第一次机遇。中国拥有世界最好的造船业和航海技术,对海外的认识空前丰富,大规模出口商品的生产基地已经形成,政府重视民间海外贸易。其结果是华商成为中国海外贸易的主角,海外华商网络初步形成,支撑海外华商网络的海外华人聚居地也逐渐出现,中国商人主导了印度洋和东亚的海上贸易。这一海洋发展的态势,丝毫不亚于16世纪前期欧洲人的海外扩张。然而,宋元时期出现中国的海洋发展机遇,被明朝政府的海外政策所扼杀。郑和下西洋即是明初海外政策的组成部分。
从明太祖到明成祖,明代前期的海外政策一脉相承,其核心是朝贡制度和海禁政策。朝贡制度是明代前期对外政治、经济关系的框架,海禁政策是明朝内政的海外延伸。朝贡制度有两个目标,一是制造万邦来朝的盛况,为甫得政权的明朝皇帝增添统治合法性的光彩;二是政府直接掌控对外经济联系,独占海贸之利。海禁政策既是为了扼杀民间海外利薮,也让朝廷能严密控制臣民,防止他们在海外生乱。
朱元璋称帝当年(洪武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就派遣使臣携诏书到安南和高丽,宣告中国已经改朝换代和自己已经荣登帝位:“自元政失纲,天下兵争者十有七年,四方遐远,信不好通。朕肇基江左,扫群雄定华夏,臣民推戴,已主中国,建国号大明,改元洪武。顷者克平元都,疆宇大同,已承正统,方与远迩相安于无事,以共享太平之福。惟尔四夷君长酋帅等,遐远未闻,故茨诏示,想宜知悉。”[22](卷37,p22-23)次年正月,又遣使到日本、占城、爪哇、西洋诸国,宣告即位的诏谕。[22](卷 38,p11)味元璋在位31年间,先后向海外30余个国家遣使20余次,13次集中在其即位的前三年,有120余个使团入贡。[23](P122)
明成祖在遣使诏谕海外诸国朝贡方面,比乃父更加迫不及待。在其夺得帝位仅3个月后,就遣使携即位诏书到日本、占城、爪哇、暹罗、琉球、苏门答刺、西洋等国宣示,并谕礼部,让其优待朝贡者:“太祖高皇帝时,诸番国遣使来朝,一皆遇之以诚,其以土物来市易者,悉听其便。或有不知避忌,而误干宪条者,皆宽宥之,以怀远人。今四海一家,正当广示无外,诸国有输诚来贡者听。尔其谕之,使明知朕意”。[24](卷12,p7)朝贡贸易在明成祖时代(1402—1424)最为轰轰烈烈。永乐一朝,到海外宣谕的使者如过江之鲫,达21批之多。来中国朝贡的使团有193批。[25](P140-142,183-184)有些朝贡使更贪得无厌,大量运来明朝早已库胀仓满的滞货,让好大喜功的明朝高价吃下,“虽倾府库之贮亦难满其谷壑之欲。”明太祖曾规定,“凡海外诸国入贡,有附私物者悉蠲其税。”[22](卷159,p2459-2460)但明成祖花老子的钱不心疼,当看不过贡使形同奸商的明朝地方官建议对大量携带私货的贡团随员征税时,明成祖却大方地下令,“商税者,国家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万万矣。”[24](卷24,P447-448)倾中华国力的郑和下西洋壮举虽把朝贡贸易推向顶峰,却也把朱元璋时期积下来的“百姓充实、府藏衍溢”的家底折腾得差不多了。
海禁政策是明初统治者敌视中国民间海外开拓的体现,是明朝对内高度集权专制在海外的延伸。明初法律规定,凡将马牛、军需铁货、铜钱、段匹、紬绢、丝绵,私出外境货卖及下海者,杖一百。[26](p12)海禁政策首颁于洪武四年(1372)12月:“诏……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22](卷70,p1300)其目的是为了肃清海上反明势力。此后,朱元璋连续四次颁布“片板不得人海”的法令。相比朱元璋,明成祖对中国海商的打击力度更大。他继位伊始,马上下令有关海禁的规定“一遵洪武事例”。[24](卷10,P149)永乐二年(1404),又下令“禁民间海船,原有海船者悉改为平头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24](卷27,P498)禁止民间建造出洋海舶和将现有海舶改为不能出远洋的平头船,是对中国海商的致命打击,宋元以来凭藉中国帆船纵横东亚、印度洋水域的中国海商,从此被釜底抽薪。
明成祖的海禁政策比朱元璋更严厉,不但禁止国人出海,而且毫不掩饰武力打击中国海商和海外游民的决心。这个决心最终由郑和来实行。永乐四年(1406),明成祖再次诏令海外中国流民回国,“尔等本皆良民,为有司虐害,不得已逃移海岛劫掠苟活,流离失业,积有岁年。天理良心,未尝泯灭。思还故乡,畏罪未敢。朕比闻之,良用测然。兹特遣人赍敕谕尔:凡前所犯,悉经赦宥,譬之春冰,涣然消释。宜即还乡复业,毋怀疑虑,以取后悔。”[24](卷52,p787)此诏令可谓极尽威胁利诱之能事,但看来收效甚微。虽然隔年即有白屿洋都总管林来等,②率八百多海岛流民回国,[24](卷63,p905)但数以万计的海商流民仍选择留在国外。永乐七年(1409),明成祖诏令暹罗国王,遣送“屯居岛外,窜入暹罗”的“南海叛民”何八观等,并警告暹罗国王,“毋为逋逃主”。[27](p33)暹罗国王正热衷于与明朝进行一本万利的朝贡贸易,于次年遣暹罗贡使“附送八观等返”。[24](卷97,p1280)
明朝政府的海外政策结束了宋元时期中国开放的局面。明初统治者对臣民实行酷政,力图将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最大限度地集中于皇帝手中。明初的海外政策服务于朝廷追求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最大程度集中这一目标。宋元时期繁荣的海外贸易和东南沿海地区的海外移民妨碍了这个目标,明朝统治者毫不犹豫地通过海禁和朝贡贸易,剥夺民间的海外利源,铲除海商势力和海外移民据点。无论是推动朝贡贸易,夺民间海外贸易之利,营造万国来朝的盛况,或是招抚海外流民和打击海外华商武装集团,都是郑和下西洋的主要使命。③
由于明初朝廷不遗余力推行海禁政策和郑和下西洋对海上游民和海外华商的打击,中国海商基本上退出东亚和印度洋海域,中国的第一次海洋发展机遇从此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