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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本以为向高力士请假是很困难的事情,想不到自己刚刚一提,他就拍胸口的答应了:“没问题,不就是一个月的假,你的身体是累了,是该好好的休息一下了,年轻人,耽于公事,但还得调养好身体,才能更好的为陛下效力!”
这次去请假的时候,唐朝装得十分的像,特意请师傅孙思邈配置了一种药物精神萎靡不振,风都吹得倒的感觉,其实心中暗暗好笑这个武功不错的高力士,能不能看出我唐朝是装病。<
荣公这次一来把事儿一说,唐朝心中就是归心似箭,想到李莲和另外一个美如天仙的公主同时和自己洞房花烛,那种感觉,真的是猴急得可以,一想到这事儿的时候,身上就火烫火烫的。
向高力士请假之后,唐朝随即和专信跑了趟政事堂,向韦坚告了假,然后回家。
唐朝最担心的是过不了高力士那一关,毕竟他现在这个黄门侍郎的身份,负责皇上很多的琐事儿,一旦走了,怕皇上怪罪,但想不到高力士竟然答应得这样爽快。显然是被师傅的药物所骗。
从政事堂一出来,唐朝心中就是欢喜无限,有一种春风得意的感觉,一身的轻快,哈哈,莲妹,哥哥现在终于可以不用那样的拘谨了。人的心就是这样,得寸进尺。
以前的时候,吻李莲一次,唐朝就觉得心中勃勃然的,兴奋一整天,但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却是越来越控制不住自己,想对她采取非法的行动,不过总算想到她是南诏的公主,要将她完壁归诏的送回去,反正是自己的,也不急在一时。
想虽然这样想,但其中的煎熬,却是只有抱着夜明珠孤枕男眠的时候最是清楚。
“莲妹,大哥这就带你回南诏!”唐朝兴冲冲的回家,直接找到的人就是李莲。
李莲一听,脸色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子,她知道,这就意味着他很快就可以真正的做唐朝的妻子了。
其实,大多数人的爱情就是这样简单,一旦喜欢上了,然后结婚,相儒以沫的过一辈子,只不过,想李莲这样单纯的女子,世间毕竟少有,哪个男人得到了,是那个男人最大的福气。
唐朝随即带着李莲拜见孙思邈,说要带着她回南诏成亲的消息。
孙思邈得知此事,哈哈大笑,捋着花白的胡子,连连的点头:“好,好事啊,不过,孩子们,以后可得给师傅生个大白胖儿子!”
李莲想不到孙思邈这么大的年纪了,还开这些玩笑,害羞得将头藏进了唐朝的怀里,唐朝却是脸皮极厚,一本正经的道:“这个请师傅放心,徒儿一定不辱使命,到时候师傅可别说小孩子烦着您老啦?”
孙思邈更是哈哈大笑:“不会不会!”
李莲的粉拳接连的击打唐朝的胸口,娇羞得心都碎了,但却忍不住笑出声来。
当天晚上,唐朝府中大门紧闭,堂上张灯结彩,孙思邈做了主婚人,专信做了司仪,将一对新人送入洞房。
原来,唐朝害怕皇上知道自己结婚的事情,说自己装病,所以只能关上大门在府中办了这场婚礼,除了唐朝府中的丫鬟奴仆,一个客人也没有请,秘密的将这事办了。毕竟,这是人生大事,孙师邈这个师傅对自己恩同再造,他又不愿到南诏去远涉山川,所以只好在这里办了。
其实,这些都不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是唐朝心中还打着如意的算盘,既然同时娶两位公主,那么回南诏大婚的时候其中必定一个要独守空房,总不能两个都一起洞房,所以,先在这里办了婚,以后的事情,似乎就好办得多了。
洞房里虽然张灯结彩,红烛高烧,但毕竟因为这是在长安的缘故,一点也不敢张扬,怕李隆基知道唐朝是个叛臣,鞭炮等物也只是象征性的放了放,喜庆的意思是有的,但热闹却是谈不上,和以前李隆基大婚的时候那种京城震动、万人空巷的盛况,自然有霄壤之别,但这些,却不能扑灭两个年轻人心中蓬勃的**。
李莲满脸的娇羞,头上戴着凤冠霞帔,看着红烛上的泪珠大滴大滴的掉下,心中欢喜得想要跳起来:我一直想做唐大哥的妻子,盼望了这么久,这一天,终于来临了。
她柔情脉脉的算着自己的年龄,我今天是十七岁八个月铃九天,庚寅年三月一十四日!
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就在今天,我做了唐朝的新娘。
她脸上布满红晕,无数次的在镜中看自己如花的容颜,看着的时候,连她自己都有些痴了,我真的是个绝色的美女啊!
就在这样的时候,一个男人的脚步声传来。
是他,是唐大哥来了。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到唐朝就要进来,她的心就砰砰的跳个不停,她赶紧闭上了眼睛,等着心上人亲手揭开她的红盖头,让她做他的女人。
想到这里,她的心尖都开始发抖,因为,这个时候,这个男人的手已经拉住了霞帔的一点边缘,只需要轻轻的一揭,她,就会扑进自己心上人的怀里,轻怜蜜爱,享受一生之中最神圣的时光。
可这个男人竟似乎很害怕,就在将要拉开他霞帔的一刹那,停止了行动,静静的站在那里,好象一个雕塑。
“大哥,你怎么啦?”
李莲很娇羞,也很焦急,大哥这是怎么啦,你这样迟迟不揭开我的盖头,是不喜欢我吗?她心中伤心的想。
但在这样的时候,即使再泼辣的女人,也不会自己掀开盖头的,她的视线被红盖头遮住了,十分的难受,她的心中,刹那间沧海桑田,仿佛过了一万年,情是煎熬,深情更是生死以之:唐大哥,你究竟是怎么啦?
就听这个男人悠悠的叹息一声:“对不起,孩子!”
李莲大惊,但她随即失去了直觉,因为就在这刹那间,一根手指点在她的太阳**上。
李莲是有武功的人,危险来临的时候,本能的一闪,但没有用,这个人的指头并没有碰到她身上的一点皮肤,但她还是立即的**道中指。
就在这个时候,唐朝有些失魂落魄的走了进来,看着站在自己新娘子面前的这个秃头的男人,唐朝心中充满了愤怒,但神色却十分的落魄,所有的这一切,他都在门外看得清清楚楚。
他不得不看,他也不得不听话,因为他被点了**道,身不能动,口不能言,刚才之所以能够行动,是因为这秃头人的中指微微一弹,一粒花生米就撞开了他腿上的“环跳**”,所以他才能走进来。
这个秃头人不是别人,竟是舍瓦,李莲的义父。
舍瓦看到了唐朝愤怒的眼神,忽然微微的一笑,伸指弹出,唐朝的太阳**上也已经中指,昏迷了过去。
要是孙思邈这样武学大行家看到舍瓦的这一弹,肯定会佩服得不得了,因为他的手指并没有碰到唐朝的肌肤,却能点了他的**道,这说明舍瓦的武功,已经到了隔空打**一寸的境地。
他武功早已经进入化境,但想不到的是,短短数月的时间,他的武功竟然又有精进,已经到达内敛金丹的地步。
其实,一个人的武功到了化境,并不是就已经到了武学的尽头,学无止境这句话,虽然有些夸张,但武功达到化境,确实还不能算是武道的颠峰。以李元霸盖世的拳法,锤法,尚且还没有达到顶峰,更不用说舍瓦了。
现在的舍瓦,虽然已经入化,但全身还有着弱点,按照修炼铁布衫的话说,就是还有罩门。
人的身体,有很多地方是非常柔软的,舌头、下阴、头发、眼睛这四处,就是练武的人最不容易练到的地方。有些武功好手,别的地方抗击击打能力十分的强悍,但这四处却是不敢被人打上,一旦被人打上,轻则残废,重则性命不保。
一个修炼武功,先是通晓明劲,按照武侠里的话来说,就是先练好外功(硬功),将自己的手腿脊椎这些地方练得坚韧无比,抗击打能力超强,像那些泰拳手,肩头、手肘、手和脚,都长起了厚厚的老茧,可以一拳打碎板砖,这就是明劲练到高峰以后的征象。
这个时候,有天赋的武学高手,想要再进一步的话,就必须将暗劲也练透。如果说练明劲是由外而内修炼武功的方法,那么练暗劲则是由内而外修炼武功的方法。一个人的明劲到了一定层次,就是某个人身体的极限,这个时候想要进步,除了改善自己的身体内脏器官等的功能之外,已经无法前进,所以真正的武者是要能改善自己身体里器官的功能,使之比平常人加倍的强大。因此唐朝的经脉修复之后,孙思邈说他得到了大大的奇缘,就是因为这样一来,他的血管和经脉都比常人大了一倍有余,对于修炼暗劲的高手而言,这无疑是巨大的天赋。
一个人的武功要练到暗劲的层次,就必须将腰、小腹、尤其是丹田这些位置练得坚韧无比,也就是没有罩门。到练成的时候,全身的罩门已经很少,能随时将劲力聚集,发出雷霆一击,也就是武学中人人向往的喷劲如针的境界。
这个时候,暗劲一发,再强的高手,只要躲不开,都是一个死的命运。它不同于明劲,一旦中了,还有可能仅仅残废而不死,暗劲一旦中得实了,神仙也难救,就是因为暗劲的力量太过巨大,将人体的潜能几乎全部的发挥出来,击得人心脏经脉寸寸碎裂,哪里能够医治得好,即使能医治好,也成了植物人或者终身的瘫痪,所以李元霸杀人的时候,极少留活口,就是因为暗劲的力量太过强大的缘故,中者立死。
不过,暗劲虽然强悍,但武功高手一般都不敢轻易使用这样的杀手锏。因为暗劲勃发的时候,全身的精气神都在一瞬间释放,一旦敌人能躲开你的攻击,那时候你全身空门大露,真气不能凝聚,势必要死在别人的手里。所以,很多暗劲的高手反而死在明劲高手的手下,就是这个缘故,没有达到一击必中的时候使用暗劲,自己反而很是凶险。像泰森和刘易斯那样的拳王,武功明显没有达到暗劲,就是筋骨强壮,天赋超卓,食物补充充足,要是和一个真正的暗劲高手交锋,他未必打不败你。因为他的全身抗击打能力特强,达到明劲的高峰,一拳出去,有千镑的力量,照样当有些人勃发暗劲的能量。
所以练武的人,天赋是最重要的。
而一个人的武功,通达暗劲之后,最终的目标,就是修炼脊椎,改善身体的造血功能,使五脏六腑都强大无比,一旦练成,就是武侠的打通任督二脉,武功步入化境。
化境的武功,才算是练武者真正的登堂入室,比平常的人多活个几十年,正常得很,传说华佗的弟子吴景活到一百三十多岁还耳聪目明,太极张三丰活到一百五六十岁还能杀贼百人。
相舍瓦这样的武功,能够将真力凝聚成线,在一寸距离之内隔空点**,已经到达了化境中中层的功夫,不知道他在短短的数月之间,是如何修炼而成,这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练武的天赋。
有的人勤修苦练一辈子,就是不能度暗,有的甚至还达不到明劲的高峰,舍瓦是那隆的大弟子,那隆对他信任有加,将《括苍山武经》倾囊以授,本来难以取得今天的成就,但他天赋异禀,再加上经过南诏大乱血与火的考验,又遭受身平最失意的事情,自己最心爱的女人竟为自己而死,竟然妙悟上乘武功的真谛,在四十多岁的年纪,登堂入室,并且很快的将武功练到化境的中层,的是南诏国中不世出的奇才,和中原名声最响的铁慕容、李南靖相比,也是毫不逊色,比李格桑、狼正轩、心悦法王等的武功都要高出一线。
武功练到了他这样的境界,已经可算得是天下间绝顶的高手,但在他的心中,却是充满了愤懑和寂寞。谁说充满了愤怒的人练不成绝顶的武功?其实,他的武功之所以这样突飞猛进,和他这样的人的性格有绝大的关系,他谢小意有一种近乎疯狂的热爱,练武也是,加上报仇的刺激,使得他的武功在一二年之间,发生了过去数十年都没有的大变化。
只见舍瓦看揭开李莲的霞帔,看着她的脸,好一会儿,忽然叹息一声,一手抓起李莲,一手抓起唐朝,越墙而去。他双手上虽然抓了两个人,但身子还是十分的轻盈,飘飘的隐藏在黑夜里。
这个时候,专信和孙思邈还茫然不觉,还以为唐朝和金莲公主正在洞房之**度**。
春天微凉的风吹拂着舍瓦,他手上虽然有两个人,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行动,从一排排的屋宇上踏瓦而去,他的心中,充满了落寞:我这一生,就是为了阿意活着,可阿意已经死了,我活在这个世上,还有什么意思?以我现在的武功,就是到南诏皇宫中去刺杀李格桑,成事的可能也是不小,但不行,李格桑这小子太狡猾了,要是一次刺杀不成,他加强了戒备,我不是永远没希望了么?
他知道,以他现在的武功,他要走,任何人想要留住他,都是一件困难的事情,但万一刺杀不成,这小子有了防备,再要杀他,恐怕就是难如登天了。再说了,他本身武功那样高,除非是偷袭,否则自己是很难一击必杀的。要是这样的话,阿意的仇就永远不能报了,这是何等的恨事?我一定要先杀了这老白脸,然后,永远的和阿意厮守在一起。
我不想等了,既然李格桑要嫁他的两个女儿,这就是一个绝好的机会,我不想再等了,阿意,你在那边也还快乐么,肯定很寂寞吧?
其实,舍瓦这样的人,也不是天性凉薄,而是另外一个极端,用情至深,一旦到了这样的时候,他可以杀死亲如骨肉的师傅那隆,别人一定觉得他是禽兽不如的人,可是不然,在他的心中,他是喜欢谢小意这个女人喜欢得发了疯,喜欢得忘记了一切,也就是深情得过了份,对别的人,自然就无情了。
情到浓时情转薄,舍瓦就是这样的人!
远远的,大理城已然在望,经过了七天七夜,他终于重回大理,舍瓦的心猛地一痛,我的阿意,就是死在朝廷里,白玉柱石之前。
这个时候,他仿佛还看到她流着泪水的脸,她那无限深情的看着自己的眼光,她那缓缓的倒下苍白的脸,总之,亲身感受自己最心爱的女人死在自己的面前那种疯狂的痛苦!
以他这样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想到这里的时候,眼里竟也流出了泪水:阿意,大哥这就给你报仇,然后,好好的陪你个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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